個人養老金,來了!怎麼管好用好養老“錢袋子”?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22年11月28日 06:54:45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22年11月28日 06:54:45
原標題:個人養老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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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 駿作(新華社發)

  宋 博作(新華社發)

  11月4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5部門聯合發佈《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標誌著社會關注已久的個人養老金制度進入落地實施階段。

  11月18日,銀保監會發佈《關於印發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34家機構拿到首批“許可證”。

  隨著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城鎮化、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加快發展,建立多層次、多支柱的養老保險體系的重要性逐漸凸顯。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業內人士指出,個人養老金的推出,是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民生舉措。

  那麼,個人養老金制度有何特點?將如何惠及普通百姓?記者就這些社會關注的問題進行了採訪了解。

  個人養老金是什麼,有啥好處——

  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

  個人養老金來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5部門不久前聯合發佈《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對個人養老金參加流程、資金賬戶管理、機構與産品管理、信息披露、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

  個人養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的制度。根據《實施辦法》,此次出臺的個人養老金新政呈現3個特點:

  一是政府政策支持。按照《實施辦法》,個人養老金每年繳費上限為1.2萬元,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人社部、財政部未來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今年11月初發佈的《關於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提出,自2022年1月1日起,對個人養老金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對繳費者按每年1.2萬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投資收益暫不徵稅,領取收入的實際稅負降為3%。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認為,個稅優惠將引導和鼓勵人們參與申辦個人養老金,增強自我保障意識。特別是領取收入的實際稅負由原來的7.5%降為3%,國家用“真金白銀”提高了群眾的受惠程度。

  二是個人自願參加。《實施辦法》提出,個人養老金的參加人應當是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人社部數據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10.47億人。這意味著,這些參保居民都可以自願申辦個人養老金,且不受就業形態、地域、戶籍限制。

  根據《實施辦法》,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參加人的個人繳費全部歸集到個人資金賬戶,完全積累。達到領取個人養老金年齡等條件後,可以自己決定是按月還是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轉入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自由支配使用。

  三是市場化運營。《實施辦法》提出,參加人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金融産品。個人養老金産品應當具備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範、側重長期保值等基本特徵。個人養老金産品銷售機構要以“銷售適當性”為原則,不得主動向參加人推介超出其風險承受能力的個人養老金産品。

  “把金融機構都動員起來,站在同一起跑線上,消費者選擇權廣了,有利於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説。

  為什麼需要發展養老“第三支柱”——

  老年生活更有品質更有保障

  中國有句俗話:“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裏”,這句話闡釋了投資風險分散原理,對養老金同樣適用。

  1991年,國務院下發《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提出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實行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

  數十年來,中國不斷創新體制機制,逐步完善多層次、多支柱的養老保險體系。

  從整體上看,第一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屬於公共養老金,由國家、單位、個人共同承擔。截至今年3月末,累計結存超過6萬億元。第一支柱立足於保基本,體現社會共濟,目前發展相對比較完善,已經具備了相對完備的制度體系,覆蓋範圍也在持續擴大。

  第二支柱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2004年,《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出臺,支持相關企業建立企業年金。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開始實施職業年金制度。第二支柱由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國家給予政策支持,主要發揮補充作用。截至今年3月末,參加職工約7200萬人,積累基金4.5萬億元。

  第三支柱是個人養老金和其他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個人養老金是國家關於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在此之前,延稅型養老保險、養老理財産品、養老目標基金等業務試點已經取得了一些經驗。

  今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發佈,宣告中國個人養老金制度建立,此次《實施辦法》則意味著該項制度開始正式落地實施。

  “《實施辦法》將此前碎片化的試點整合成為統一、正式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是我國養老保險結構性改革的一個重大進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員田輝説,該制度將使參保居民在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再增加一份積累,可以更好地滿足群眾多樣化養老保險需求,實現老年生活更有品質、更有保障,未來將深刻影響人們生活。

  從需求端看,更多人群正在産生多樣化的養老保險需求。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今年9月發佈的消息,去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4.72%;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中國老齡協會編印的《奮進中的中國老齡事業》預計,2035年前後,中國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將超過1/4,2050年前後將超過1/3;另據國家統計局今年初發佈的數據,目前全國靈活就業人員已經達到2億人左右。

  業內專家認為,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和城鎮化、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加快發展,一方面呼喚社保事業高質量發展,另一方面推動人們不斷深化對社會變遷和人口發展規律的認識,做好個人養老金資産配置。

  怎麼管好用好養老“錢袋子”——

  提升金融素養,形成健康可持續的養老理財理念

  11月18日,銀保監會發佈《關於印發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工商銀行、農銀理財等34家機構拿到首批“許可證”。各機構將按照相關規定推出儲蓄存款、理財産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滿足不同群體需求的個人養老金産品。

  這些産品有何特點?從産品屬性看,這些産品都有長期穩健屬性,更加適合具有中長期養老資産規劃和養老保障需求的人群。從風險偏好看,儲蓄存款、商業養老金保險具有保本保收益的特性,更適合風險偏好較低的投資者;理財産品、公募基金産品具有不保本保收益的特徵,適合風險偏好相對較高的投資者。從應對長壽風險看,儲蓄存款、理財産品、公募基金有助於財富增值,年金保險作為具有終身領取的選擇方案,有助於解決長壽風險問題。

  董希淼認為,養老理財旨在引導參加人形成健康可持續的養老理財理念,對養老進行科學合理規劃,參加人應根據自身養老需求、資金情況、風險偏好等選擇産品。

  “個人養老金制度將以稅收優惠撬動第三支柱,帶動個人養老金融行業蓬勃發展。”平安養老險黨委書記、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甘為民説,平安養老險正以個人養老金制度落地為契機,參與行業平臺系統對接,加快個人養老金産品、個人商業養老金融産品、個人長期金融産品等上市産品準備,啟動個人養老金服務專區建設,並大力開展政策普及宣傳。

  記者注意到,目前中信銀行、招商銀行等多家機構已在其App上開闢養老金融板塊,並通過頁面廣告位宣傳個人養老賬戶開立的相關金融知識。

  多名專家認為,個人養老金是一項關聯性很高、涉及眾多利益相關者的制度,落地只是第一步,其成功依賴於各方努力。

  田輝認為,對個人來説,因為承擔了更多選擇權、決策權,要對自身偏好、需求有清醒認識和長遠規劃,“需要大眾儘快提升自身金融素養,建立起正確的投資觀念”。對金融機構來説,由於承擔了受託人、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等角色,應推出滿足多樣化需求、方便快捷的産品,讓老百姓看得懂、用得上,負責任、高效率、低成本地管好用好參加人的養老“錢袋子”。對政府職能部門來説,要總結好試點城市經驗、做好風險管理、逐步推廣,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適時逐步提高繳費上限等,提升普惠性,讓這個制度惠及更多人群。

  首批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機構名單

  ■ 商業銀行

  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廣發銀行、浦發銀行、浙商銀行、渤海銀行、恒豐銀行、北京銀行、上海銀行、江蘇銀行、寧波銀行、南京銀行

  ■ 理財公司

  工銀理財、農銀理財、中銀理財、建信理財、交銀理財、中郵理財、貝萊德建信理財、光大理財、招銀理財、興銀理財、信銀理財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編輯:郭倩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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