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記者 王卓婕):大閘蟹消費逐步邁入旺季,雖然蟹未出水,但市場上早已掀起了一輪“蟹卡熱”。各大電商平臺上,大閘蟹卡券銷量動輒上千,包裝也愈發精美。然而,在今年全國多地大閘蟹減産的情況下,如此多在售的蟹卡蟹券,真的靠譜嗎?在使用蟹卡時,消費者可能會遇到哪些問題?央視網記者邀請北京市陽光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京逵,聊聊蟹卡中可能暗藏的“消費陷阱”。
1.在使用大閘蟹卡券時,消費者可能會遇到哪些常見問題?
宋京逵:首先,可能存在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問題。一些商家將螃蟹標成“666型”“1888型”等型號,讓消費者誤以為這些型號與螃蟹的實際價值相關,其實兩者並無關聯。
其次,部分蟹卡在兌換時存在缺斤少兩、分量不足的問題。有的商家將繩子和水的重量也算在總重內,但是未在卡券上明確標注。
第三,存在虛標産地的問題。一些商家將“過水蟹”或“洗澡蟹”宣傳成正宗品牌大閘蟹。
第四,蟹卡有效期存在爭議。蟹卡實際上是一種預付式消費卡,卡券上一般會標注有效期。消費者要先付錢給商家,在未來指定時間內提貨。但是可能過了沒多久,商家“跑路”,消費者無法聯絡到商家。還有一些卡面上標注的有效期很模糊,比如只寫明“一年內有效”,但有效期從何時開始沒有説清楚,導致一些消費者提貨時,商家辯稱時間已過,無法提貨。
2.蟹卡的消費陷阱,觸犯了哪些法律?
宋京逵:《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第二十條都原則性地規定了,“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具體來説,設置有效期的蟹卡是一種格式條款,更通俗地講是一種“霸王條款”。因為蟹卡是一種預付消費卡,消費者和商家建立起了買賣合同關係。消費者預先支付了貨款,意味著商家無償使用了消費者預付的資金。在這種模式下,消費者沒有提貨,商家沒有因此産生任何成本,相反有著大量的財務收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的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所以,消費者有權退卡或者要求商家繼續發貨。
還有一種情況,如果商家在一開始就沒有準備發貨,並且其違法所得構成了一定數額,商家很有可能構成刑事上的詐騙罪。
3.消費者如何避免落入蟹卡的消費陷阱?
宋京逵:第一,在購買蟹卡之前,消費者應多熟悉一下市場行情,了解該産地或質量的大閘蟹一般的市場價格是多少,避免低價“貓膩”。
第二,在購卡時可以了解一下商家的經營信息情況,比如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檢索該商家的經營情況信息或涉訴信息,如果其涉訴信息較多,説明該商家可能存在一些不良經營行為。
第三,消費者應儘早提貨,不要等待一年兩年甚至很長時間之後才提貨。
第四,到貨之後,消費者最好及時驗收、及時驗貨,用錄像或拍照的形式將貨物情況保存下來。
4.消費蟹卡中遇到問題,消費者如何維權?
宋京逵:第一,與商家協商,提供、保留好相應證據,如蟹卡訂單、付款憑證、與商家交流的信息等。
第二, 向平臺投訴。許多消費者在電商平臺上購買蟹卡,消費者可以在電商平臺上進行投訴。
第三,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消費者可以向消費者協會反映具體情況,但是消費者協會不是執法部門,只能進行調查與調解,不能直接處罰商家。
第四,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如果涉及金額較大,可以撥打12315電話熱線反映情況。
最後,如果以上投訴都未能解決問題,消費者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小編提醒:秋來蟹美正新鮮,食客愛購禮品券。勸君切莫貪小利,選擇商家擦亮眼。遇到問題不用慌,留好憑證可維權。願君笑把佳肴享,共度秋日好“食”光。
編輯:闞純裕責任編輯: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