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余人損失3億余元 重慶法院宣判一起重大非法集資案

來源:中國新聞網 | 2022年09月30日 00:59:33
中國新聞網 | 2022年09月30日 00: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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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重慶9月29日電 (梁欽卿)9月29日下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下稱“重慶五中院”)對張某、路某集資詐騙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該案件造成6000余名集資參與人資金損失3億余元(人民幣,下同),係全國打擊養老詐騙專項行動辦公室交辦的“鑫達潤澤公司非法集資系列案”主犯案件。

  重慶五中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7月至2021年11月,被告人張某利用其實際控制的鑫達潤澤公司、分公司及關聯公司,在重慶市渝中區、九龍坡區、沙坪壩區、渝北區以及四川省宜賓市、綿陽市等地從事非法集資活動。

  期間,張某安排被告人路某擔任鑫達潤澤公司總經理,負責所有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張某、路某安排叢某、徐某、鄧某等人(另案處理)擔任各分公司及關聯公司負責人,在各分公司及關聯公司採取基本相同的經營模式,即設立客服部、銷售部等部門,招聘工作人員,在未獲得相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以銷售複製畫為幌子,主要面向老年群體等社會公眾宣傳投資複製畫,承諾購買複製畫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折扣優惠,在投資期內可以按月領取折扣款,投資到期後可以原價回購複製畫,以此方式獲取集資參與人信任,實施變相吸收公眾資金的行為。

  經審計,張某所實際控制的前述公司共計向9000余名集資參與人吸收資金10億余元,造成6000余名集資參與人資金損失3億余元。

  重慶五中院認為,張某、路某設立公司,以投資複製畫的名義對外宣傳並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通過“以新換舊”的方式進行經營,其收入來源僅有客戶資金投入,集資款不用於生産經營活動,造成3億余元集資款不能返還,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

  被告人張某作為鑫達潤澤系列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決定公司的經營模式,對公司的資金和重要人事等進行掌控和支配;被告人路某作為鑫達潤澤公司的總經理,具體負責鑫達潤澤公司及其分公司和關聯公司的全部業務,並對鑫達潤澤公司及其分公司和關聯公司的資金進行調配,二人均係主犯。路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主動退出部分贓物。

  重慶五中院遂判決,被告人張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被告人路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200萬元;責令被告人張某、路某共同退賠集資參與人全部經濟損失。

  當天下午,“鑫達潤澤公司非法集資系列案”其他11件關聯案件也分別由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和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完)

編輯:王玉西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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