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記者/闞純裕 剪輯/豆瑞華):接到騷擾電話你會如何處理?淡定挂斷、據理力爭還是不勝其煩?你有沒有意識到,我們正逐漸習慣騷擾電話的存在。一種侵犯公民安寧權的存在為何會成為信息社會的“牛皮癬”,甚至於會讓人們覺得司空見慣?在行政力量長期的重拳之下,騷擾電話為何依然存在?治理騷擾電話,破局的關鍵是什麼?身為一個不想被電話騷擾的普通人,我們還能做些什麼?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王晶晶接受了央視網記者的採訪。
為什麼騷擾電話屢禁不止?
王晶晶:電話營銷成本低、範圍廣、效率高,各類市場主體對這種營銷方式較為青睞。
騷擾電話之所以猖獗,很多情況下是由於公民的個人信息被不當處理,部分企業收集個人信息的來源不合法,個人信息處理的環節又出了問題,有可能導致公民個人信息洩露,從而讓一些營銷企業利用洩露的公民號碼撥打商業營銷類電話,對公民可能會造成一些騷擾。
怎樣用法律治理騷擾電話?
王晶晶:騷擾電話是從電話內容進行界定的,有比較強的主觀性和事後性,因此更多的是涉及民事領域。
但是從社會治理的角度來講,行政領域更早關注到這個問題,也從維護用戶權益的角度進行了規範。
2012年全國人大出臺了《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明確了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電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電子信息接收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固定電話、移動電話或者個人電子郵箱發送商業性電子信息。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電子商務法》陸續修訂出臺,明確了未經同意或者請求不得發送商業性信息。
明確對騷擾電話進行規制的是2018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3部委印發的《關於綜合整治騷擾電話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明確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騷擾電話專項整治行動,並在專項行動結束後轉入常態化治理。
在民事法律領域,2021年頒布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電話、短信、即時通信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違反該條規定的將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所以如果您覺得他人給您撥打了騷擾電話,侵擾到了您的生活安寧權,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權訴訟,我們的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是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停止侵害等。
治理騷擾電話,破局的關鍵是什麼?
王晶晶:我個人認為規範的關鍵有兩點,第一就是要加強商業營銷騷擾電話源頭治理。針對商業營銷類騷擾電話跨行業的特點,各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增強齊抓共管意識,強化源頭治理,同時嚴格執法,加大企業違法成本,從根本上遏制商業營銷類騷擾電話。
企業要嚴格遵守《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做到個人信息來源合法、個人信息處理的各個環節符合規定。企業具有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法定義務。一旦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給其他機構,要承擔法律責任,不管是民事責任還是行政責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還會達到刑事犯罪的量刑標準。
第二就是要加強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意識,引導公民在網絡註冊賬號時關注自己的個人信息用途,養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習慣。要注意隱私條款或者協議的內容,看一下勾選的協議裏對你個人信息的使用是如何規定的。
運營商是否有責任治理騷擾電話?不想接聽運營商的營銷電話怎麼辦?
王晶晶:運營商有一些基本的治理責任和義務,比如強化主叫號碼鑒權、採用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手段提升騷擾電話識別和攔截能力、做好騷擾電話溯源核查以及用戶投訴騷擾電話,經過核實以後,要對撥打騷擾電話的號碼按照電信管理機構的規定,採取一定的制止措施。
對於運營商撥出的電話,如果它是商業營銷類的,您不想再接收類似的電話,您可以直接告訴他,以後拒絕接聽類似的營銷電話。
按照全國人大的決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廣告法》的規定,運營商是不得再次撥打類似的電話的,因為這屬於用戶明確拒絕的。
不想被營銷電話、信息騷擾,普通人能做什麼?
王晶晶:其實在當下的信息社會,大家都訂閱了大量的信息服務和産品,電話和信息騷擾不可能完全杜絕,但是涉及惡意騷擾類電話,請大家一定要及時向公安機關進行舉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同時對於商業營銷類電話可以通過多種方式來解決。第一是事前通過電信運營商來電防侵擾服務登記自己的來電接聽意願。第二是事後及時向電信運營商客服投訴,反饋自己的訴求。第三是通過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投訴,12321會轉給相應的信息服務商或者是電信運營商來處理。第四是認為侵犯自身生活安寧權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權訴訟。第五,如果通過上述渠道都無法有效解決的,可以向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舉報反映,例如收到房産推銷電話,可以向住建部門反映,收到保險營銷電話,可以向銀保監會反映。大家可以根據處置效率或者效果需求來選擇相應的方式。
編輯:黃佐春責任編輯: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