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5月28日電 據“三亞發佈”微信公眾號28日消息,近日,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11部門聯合印發《三亞市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産市場秩序工作方案》(下稱《方案》),重點整治在備案價格之外加價收取“服務費”、“會員費”等費用,或將委託裝修作為購房前置條件,變相漲價,捂盤惜售,囤積房源等問題。
《方案》提出,通過持續加大整治規範房地産市場秩序工作力度,堅持以問題為導向,重點解決房地産開發、房屋買賣、房屋租賃、物業服務等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突出問題,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全市房地産市場秩序明顯好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方案》顯示,重點整治內容包括:
(一)房地産開發建設
1.房地産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開工建設;未按規劃設計文件開發建設。
2.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期限交付;未辦理完成綜合驗收手續擅自交付使用;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
3.未按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建設配套設施。
(二)房地産買賣
1.發佈虛假違法房地産廣告;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
2.發佈虛假房源信息;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銷售,並收取預付款、定金等行為;在備案價格之外加價收取“服務費”、“會員費”等費用,或將委託裝修作為購房前置條件,變相漲價;未按規定收存、使用預售監管資金。
3.通過虛構勞動關係繳納社保或個稅、利用人才引進政策虛假落戶等規避限購政策騙取購房資格。
4.通過虛構親屬關係、偽造親屬證明,實現房産轉移登記的目的。
5.協助購房人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
6.通過網絡平臺、自媒體及其他線上線下渠道,炒作自貿港概念,發佈背離“房住不炒”定位的信息,捏造、散佈不實消息,製造購房恐慌情緒或誤導市場預期。
7.銷售不具備銷售條件的安置房涉嫌合同詐騙的。
(三)房屋租賃
1.未辦理租賃登記備案從事業務;存在“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
2.無故剋扣押金;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制驅趕租戶。
3.網絡信息平臺未履行信息發佈主體資格核驗責任。
(四)物業服務
1.未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未按規定公示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侵佔、挪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後,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的。
2.未按規定公示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標準;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取費用。
3.未按規定公示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擅自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