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記者/闞純裕 剪輯/呂媛媛):又到一年畢業季,高校畢業生們相繼踏上了求職就業之路,他們在求職路上可能會遇到哪些問題,一旦遇到問題又該如何解決呢?央視網記者邀請有8年勞動爭議糾紛解決經驗的法律博主袁亞洋談談求職避坑的那些事兒。
1.入職前如何評估企業是否靠譜?
袁亞洋:可以進行簡單的企業背景調查,現在我們有很多種渠道,因為企業的基本信息都是公開的。我們可以通過國家的企業信用信息網,或者是第三方的一些渠道查看企業過往有沒有發生一些與勞動者的訴訟案件,或者是失信的事例,我們可以綜合評估這家企業的可信任程度。
2.入職前企業要求籤訂自願放棄加班費協議、放棄五險一金協議,合法嗎?
袁亞洋:自願放棄加班費協議肯定是違法的,即使簽了,如果後期我們有充分的加班的證據,我們依然可以通過仲裁要求拿回加班費。
放棄五險一金也是違法的,很多企業沒有認識到公積金的不繳是違法的,實際上公積金也是法定需要繳納的,如果企業不繳,或者雙方協議不繳都是違法的,員工在職或者離職的時候,都可以向社保以及公積金的行政部門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補繳。行政部門還可能會根據它的情形作出行政處罰,也會要求這個企業按照法律規定繳納滯納金。
3.競業限制協議是什麼?公司要求就一定要簽嗎?
袁亞洋:現在不管是大型企業還是創業企業都有這種情況,無論是不是技術崗位的員工,不管他有沒有掌握公司的商業秘密,都統一簽訂競業限制協議。我們有必要提醒的是,如果員工覺得自己的崗位不屬於競業限制的對象,可以考慮拒簽這份協議。一般情況下拒簽的理由主要是,員工不是競業限制協議的對象。因為按照法律規定,只有對擁有高級技術的員工以及高管才可以約定競業限制協議。對於一個普通員工來説,他可能接觸不到公司的商業秘密、核心技術,那麼是不是還有必要簽訂競業限制協議,這是要打問號的。
但一旦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員工一定要遵守。現在員工的流動性比較高,公司如果調查發現員工有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情況,員工就不得不按照現行的協議來支付違約金,而這個違約金的金額往往是比較高的。當然法院可能會在最後判決的時候酌情降低,但是依然是很高的數額,這對勞動者是不利的。
4.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年終獎,怎麼辦?
袁亞洋:即便是我們在入職的時候因為處於弱勢地位不得不簽訂沒有約定年終獎的勞動合同,如果在後續,公司每年實際上都發放了年終獎,並且沒有進行年終獎的考核,如果公司最後在離職的時候沒有發放,實際上它也應當進行發放。因為法院在進行年終獎的裁判的時候,會參考過往的年終獎發放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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