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持刀殺害法官的被告人被判死刑

來源:新華網 | 2021年01月20日 05:40
新華網 | 2021年01月20日 05:40
原標題:黑龍江:持刀殺害法官的被告人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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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哈爾濱1月19日電(記者梁書斌)因一起離婚案件,對審理法官不滿,哈爾濱市雙城區的吳德仁竟持刀將法官殺害。1月18日,被告人吳德仁犯故意殺人罪,被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查明,被告人吳德仁與關某某係夫妻關係。2020年7月8日,關某某以吳德仁經常對其實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由,向哈爾濱市雙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其與吳德仁離婚,並對夫妻共同財産進行分割。

  該案由雙城區人民法院周家法庭負責人郝劍審理。案件開庭審理時,關某某將吳德仁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作為證明夫妻共同財産的證據提交給法庭,並要求不能將上述證照交給吳德仁。

  2020年9月17日,法院一審判決,准予吳德仁與關某某離婚;關某某與吳德仁家庭共同財産價值16萬元房屋一處歸吳德仁所有,吳德仁給付關某某房屋折價款8萬元;家庭共同債務10萬元,關某某與吳德仁各承擔5萬元;吳德仁給付關某某家庭養豬收益20萬元。判後,吳德仁提出上訴,並對郝劍心懷不滿。

  吳德仁及其子曾向郝劍索要房産證。因一審判決尚未生效,且房産證係關某某提交,郝劍未予同意,並告知其必須等二審結束以後方可以給付,吳德仁對郝劍心生怨恨。

  2020年11月13日上午,吳德仁酒後從家中攜帶尖刀到周家法庭向郝劍索要房産證,遭拒絕後,吳德仁打了郝劍一拳,後被勸阻。吳德仁在周家法庭大廳等待郝劍庭審結束,再次向郝劍索要房産證。後二人進入法庭門衛室,吳德仁持尖刀刺郝劍胸部一刀,欲繼續捅刺時被他人阻止,後被趕到的公安人員抓獲。郝劍在法庭內經醫護人員搶救無效死亡。

  法院認為,吳德仁因民事訴訟活動而對人民法官依法履職行為不滿,其作案動機卑劣,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危害性極大,後果極其嚴重,應當依法嚴懲,其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依法予以賠償。

  法院審理後當庭宣判,被告人吳德仁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吳德仁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653108元。

編輯:蔡純琳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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