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不力!綏化市紀委監委對王淑謐、趙國利等16人追責問責

來源:央視新聞 | 2021年01月19日 15:56
央視新聞 | 2021年01月19日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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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19日,記者從黑龍江省綏化市紀委監委獲悉,綏化市望奎縣部分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政治站位不高,思想麻痹,盲目樂觀,不擔當不盡責,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嚴重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導致望奎縣惠七鎮出現聚集性疫情,且隱匿傳播時間長、對外擴散傳播廣,給黑龍江省疫情防控工作帶來極大壓力,對疫情發生和蔓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16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被追責問責。經綏化市委同意,現將追責問責情況通報如下。

  王淑謐,望奎縣副縣長,縣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副指揮長。對望奎縣疫情防控嚴峻形勢研判不足、預警不力,從常態化轉為應急化處置不及時,致使望奎縣疫情快速傳播,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經綏化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提名免去王淑謐望奎縣副縣長職務,其免職程序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綏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趙國利,望奎縣副縣長,縣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副指揮長。對望奎縣農村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嚴不細,對惠七鎮防控流於形式,發生聚集性疫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經綏化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提名免去趙國利望奎縣副縣長職務,其免職程序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綏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孫智勇,望奎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縣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副指揮長。對望奎縣重點人員排查、疫情管控工作領導不力,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經綏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陳麗瑤,望奎縣衛健局黨組書記、局長,縣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副組長。對縣疫情防控醫療組織保障不到位,工作不實不細,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經望奎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免去陳麗瑤望奎縣衛健局黨組書記職務並提名免去其局長職務,局長免職程序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望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劉強,望奎縣衛健局副局長,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副組長。對惠七鎮惠七村衛生所疫情防控排查上報工作落實不力,沒有及時指導將疫情中風險地區回村人員進行隔離並上報,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望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望奎縣監委給予其政務降級處分。

  孫振升,望奎縣衛健局副局長,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副組長。對基層衛生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指揮督導不力,致使基層衛生機構未嚴格按照要求做好外來人員排查、登記以及上報等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望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馮鐵林,望奎縣衛健局疾控監督股股長。對惠七鎮惠七村衛生所疫情防控排查上報工作落實不力,沒有及時指導將疫情中風險地區回村人員進行隔離並上報,負有直接責任。經望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望奎縣監委給予其政務降級處分。

  程偉,望奎縣疾控中心主任。對疫情防控政策宣傳和業務指導不力,制定應對疫情緊急預案不及時、不精準,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望奎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免去其望奎縣疾控中心主任職務;望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田春雷,望奎縣疾控中心流行病科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制定應對疫情緊急預案不及時、不精準,致使疫情突發時措手不及,處置不當,負有直接責任。經望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于業偉,望奎縣惠七鎮黨委書記。對疫情防控重要性、嚴峻性認識不足,思想麻痹、履職不力,致使當地發生聚集性疫情,負有直接責任。經望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望奎縣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

  趙立國,望奎縣惠七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落實疫情防控屬地管理責任不力,管控不到位,致使當地發生聚集性疫情,負有直接責任。經望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望奎縣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

  冷艷穎,望奎縣惠七鎮黨委原副書記,在包保惠七村期間,對防疫工作重視不夠,沒有及時發現並制止惠七村多起人員違規聚餐聚集問題,對發生聚集性疫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望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寇勝野,望奎縣惠七鎮副鎮長,分管疫情防控工作。對防疫工作重視不夠,組織領導不力,沒有及時組織排查並消除惠七鎮多起人員聚餐聚集疫情風險問題,對發生聚集性疫情負有直接責任。經望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望奎縣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

  韓旭,望奎縣惠七鎮黨委組織委員,在包保惠七村期間,對防疫工作重視不夠,沒有及時發現並制止惠七村多起人員違規聚餐聚集問題,對發生聚集性疫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望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李良孝,望奎縣惠七鎮衛生院院長,縣衛健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成員。對惠七鎮疫情防控工作及村衛生所疫情防控排查上報工作落實不力,沒有及時將從疫情中風險地區回村人員嚴格落實隔離措施並上報,負有直接責任。經望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曾明,望奎縣惠七鎮惠七村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對防疫工作不重視、不在乎、不落實,沒有及時制止惠七村多起人員違規聚餐聚集問題,導致發生聚集性疫情,負有直接責任。經望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建議罷免其村委會主任職務。

  (總臺央視記者 張藝馨)

編輯:邢斯馨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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