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1.75億!三星掌門人李在鎔獲刑2年半,當庭被捕

來源:中國新聞網 | 2021年01月18日 17:45
中國新聞網 | 2021年01月18日 17:45
原標題:三星“掌門”李在鎔親信干政案獲刑2年6個月 當庭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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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月18日電 據韓媒報道,當地時間2021年1月18日下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就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親信干政”案的重審進行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6個月。李在鎔當庭被逮捕。

  據此前報道,李在鎔捲入韓國前總統樸槿惠的“親信干政”醜聞,涉嫌為繼承三星獲取便利,向樸槿惠“閨蜜”崔順實控制的財團捐贈並行賄,于2017年2月被起訴。

  李在鎔在一審中被判有期徒刑5年,二審中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期4年執行,並被釋放。2019年,韓國最高法院將該案件發回重審。2020年10月,首爾高等法院啟動對該案的重審。2020年12月30日,韓國檢方要求法庭判處李在鎔9年有期徒刑。

編輯:汪佳瑩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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