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新詞典】“實施鄉村建設行動”

來源:光明日報 | 2020年11月24日 12:41
光明日報 | 2020年11月24日 12:41
原標題:“實施鄉村建設行動”
正在加載

  【“十四五”新詞典】

  作者:崔寶敏(山東財經大學鄉村振興研究院執行院長、山東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首次提出“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把鄉村建設作為“十四五”時期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點任務,擺在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位置。

  “鄉村建設行動”的首次提出,充分展現了“十四五”時期我國“三農”工作的著力點,即在城鄉基礎設施的協調性和公共服務水平的均等化上鉚足勁、做足功,用好鄉村建設空間,形成城鄉大市場互補互促的國內大循環,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

  實施鄉村建設行動,首先要求全面改善鄉村硬體基礎設施,增強城鄉基礎設施的協調性,用整體性、一體化思維合理規劃城鄉建設空間佈局,加快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速,農村生産生活條件明顯改善,然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鄉村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堅持統籌推進的方式方法。一方面,加強傳統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補齊目前存在的突出短板,重點抓好農村交通運輸、農田水利、農村飲水、鄉村物流、寬帶網絡等基礎設施建設。另一方面,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為鄉村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在鄉村建設行動中,對於水、電、路、氣、通信、廣播電視等傳統基礎設施,應加快推動提擋升級,逐漸形成佈局合理、城鄉互通的基礎設施體系,滿足農村居民對高質量農業生産、高品質美好生活的現實需要。同時,應按照美麗鄉村的建設規劃合理佈局,因地制宜推進農村改廁、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水治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不斷提升村容村貌,讓廣大農村地區的綠水青山更好造福百姓。此外,還要加快數字鄉村建設,實施數字鄉村戰略,彌合城鄉新基建鴻溝,著力發揮數字信息技術在農村釋放的普惠效應和溢出效應,進一步夯實鄉村振興的基礎。

  實施鄉村建設行動,還需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注重從形式上的普惠向實質上的公平轉變。目前,我國農村公共服務水平大幅提升,然而公共服務仍然是鄉村發展明顯的短板,公共服務資源亟待向鄉村社區基層“下沉”。

  “十四五”時期,全面提升農村地區公共服務水平,應切實解決與農村居民利益直接相關的問題,增強公共服務在城市、縣城、小城鎮和鄉村之間的同步性,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並軌,不斷增強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對此,要提高財政對鄉村公共服務的保障水平,重點加大對落後地區公共服務的投入力度;提高鄉村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尤其是鄉村對於公共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社區養老等社會性公共服務的需求,促進區域基本公共服務質量水平有效銜接。

  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意味著構建城鄉之間全方位的交流、溝通、聯絡與互促機制,增強城鄉兩個市場的“互動性”,通過城鄉資源、人才、信息等各種要素的流通,實現城鄉兩個市場的動態平衡發展。歷史上形成的二元結構使得城鄉之間出現了小生産和大市場、小農業與大産業、小規模與大機械、小村莊與大城市等一系列現象。農村地區表現為産業效益低、農民收入低、資金回報少、剩餘勞動力流失,而在城市地區則出現了市場容量有限、土地資源匱乏、有效需求不足等發展瓶頸。這些問題的解決,都需要通過城鄉互通有無、互補盈缺的方式實現。

  在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背景下,尤其要充分利用好鄉村建設這個投資空間,廣泛調動社會資本投資農村重點工程的積極性,激活農村集體資産,促進農業從單一産業向三産融合發展,擴大國民經濟循環的格局和體系,暢通城鄉聯動的國內經濟大循環,實現國民經濟高質量發展。

編輯:王靜遠 責任編輯:劉亮
點擊收起全文
掃一掃 分享到微信
|
返回頂部
最新推薦
精彩圖集
正在閱讀:【“十四五”新詞典】“實施鄉村建設行動”
掃一掃 分享到微信
手機看
掃一掃 手機繼續看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