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貸”詐騙2020年上半年再現高發 中消協警示

來源:中國新聞網 | 2020年10月26日 12:24
中國新聞網 | 2020年10月26日 12:24
原標題:“校園貸”詐騙2020年上半年再現高發 中消協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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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10月26日電(記者 謝藝觀)26日,中消協發佈消費警示稱,由於當前“校園貸”市場存在辦理貸款業務門檻低、經營者資質參差不齊、身份審核形同虛設、合同信息不透明、風險提示不充分等一系列問題,導致一些不法借貸機構將“校園貸”變成了“校園害”,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有媒體調查發現,“校園貸”有關的詐騙在2020年上半年又出現了高發的情況,通過在多個社交軟體平臺搜索“校園貸”詐騙的關鍵字,便出現大量用戶反映受騙的經歷。經中消協梳理,當前不良“校園貸”主要存在“登出校園貸”“套路貸”“培訓貸”等多種不良“校園貸”陷阱。

資料圖:形形色色的校園貸。 王旭東 攝

  “登出校園貸”是場騙局

  近期,全國多個地方出現了“登出校園貸”新騙局,不少在校以及剛畢業不久的大學生紛紛“中招”,被騙金額少則幾千,多則幾十萬,影響非常惡劣。

  有研究機構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監測到有關網貸詐騙負面輿情信息共計28.8萬餘條,其中涉及“登出校園貸”的騙局接近9.3萬條,佔32.14%。

  據了解,“登出校園貸”詐騙手法主要分為兩類,一是針對有註冊網貸平臺賬號或有貸款記錄的,騙子會聲稱“根據國家相關政策需要配合登出賬號,否則會影響個人徵信”;二是針對無註冊網貸平臺賬號或無貸款記錄的,騙子則稱“你的身份信息被盜用註冊了網貸賬號,需要配合登出,否則會影響個人徵信”。

  由於騙子能夠準確説出對方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學校名稱,甚至消費記錄等隱私信息,容易讓學生放鬆警惕,有的騙子還主動將自己的身份證件、工牌等信息向學生展示以獲取信任,導致學生最終將從網貸平臺提現的借款全部轉入騙子提供的名為“清查賬戶”,實為騙子的個人賬戶中。

  據媒體報道,2020年10月8日,江蘇揚州的小陳突然接到一個自稱是某貸款公司客服的電話,對方稱小陳在大學期間借的一筆9000元“校園貸”未還,現在國家正在大力整治校園貸款,如果小陳再不還,將影響到個人徵信。雖然小陳在上學期間並沒有借過校園貸,但是由於對方提供的信息絲毫不差,這讓小陳很驚訝。對方提出只要按其説的操作,小陳的貸款記錄就會登出,個人徵信也不會受影響。在對方的指導下,小陳向多個APP申請了貸款,最終申請到三筆總計65000元的貸款。隨後,按照對方的要求,將貸款分別轉到三個陌生的個人賬戶裏。小陳按要求操作後,對方又要他把下載的APP都刪除。此時,小陳才發覺事情不對勁,趕緊把之前貸款的APP一一打開核對,結果發現一個下午就損失了6萬多元。

  “套路貸”潛入校園

  據中消協介紹,“套路貸”一般會通過微信、QQ、微博等學生經常使用的社交媒體或是在校園學生集中區域發佈小廣告,並宣稱“無門檻、零利息、免擔保”,對涉世未深的大學生來説,具有很強的吸引力。一旦學生“上鉤”,這些不法借貸公司會迅速為學生辦理貸款,並通過設置合同陷阱、開具遠高於貸款金額的借條、故意讓學生逾期等方式“步步設套”。

  如果借款的學生無法償還貸款,借貸公司或是主動為其介紹另一家借貸公司,通過“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償還,使學生們的債務越滾越大;或是採用電話恐嚇、圍堵攔截等方式暴力催債。“套路貸”嚴重威脅大學生及其家人的人身財産安全,甚至會導致大學生被迫離家出走、自殺等悲劇發生。

  據媒體報道,大學生小李想買一部最新款的手機,於是通過QQ群轉發的廣告找到了某公司的線上貸款平臺。在提供了相關資料後,順利辦理了一筆5000元的貸款。因小李無法按期歸還貸款,導致利息越來越高,短短6個月貸款從5000元增長到十幾萬元。由於害怕,小李瞞著所有人,直到恐嚇短信接連出現在家人、朋友的手機上,家門口也被潑上油漆,寫上“欠債不還、天理不容”的字句。最終,小李在父母的幫助下選擇報案。

  經公安機關調查發現,該公司在一年內,“套路”了700多名在校大學生。放貸人誘騙在校大學生簽訂金額不實的借款合同,以審核費、保證金為由扣除先期款項,偽造資金銀行流水虛增放款金額,並進行暴力追債。最終,法院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對該公司人員高某等十一名被告人判處一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培訓貸”“創業貸”等馬甲層出不窮

  由於國家加大了對不良“校園貸”的整治力度,一些不法機構為了逃避監管部門的查處,進行改頭換面,有的打著“培訓貸”“創業貸”“求職貸”“畢業貸”等旗號,採取更為隱蔽的營銷手段,繼續向在校大學生違規放貸;有的則披上了分期購物商城或者貸款超市等“馬甲”來打掩護,但本質仍是不良“校園貸”陷阱。

  如,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防範處置金融風險和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在2020年6月開展的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中披露,一些不法培訓機構多以就業講座、代理招聘等名義進駐校園開展宣傳活動,在面試或職業測評中以“工作能力不足”為由,要求應聘學生先“貸款培訓”,並以“培訓完後可以在公司或者分公司甚至合作單位工作”“100%安排就業”“貸款免手續費、免利息、0首付”等説辭誘騙學生與其指定的第三方借貸平臺簽訂“培訓貸款”合同。其間,這些不法機構故意模糊本身經營範圍,進行誇大、虛假宣傳,隱瞞貸款風險,甚至與第三方借貸平臺合作,違規向沒有償還能力的學生放款,最終造成學生不僅工作沒有著落,還背負上了高額的債務,社會影響惡劣。

  為更好保護廣大學生的財産安全,避免其陷入形形色色的“校園貸”陷阱,中消協向廣大青年學生發出如下消費警示:一要警惕“登出校園貸”騙局,不向陌生賬戶轉賬;二要樹立正確消費觀念,辦理貸款務必做好前期工作;三要主動學習金融消費知識,保管好個人信息;四要留存有關憑證,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

  中消協同時敦促開展“校園貸”業務的借貸機構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有針對性地開發高校助學、培訓、消費、創業等金融産品,制定完善的“校園貸”風險管理制度,設置合理的信貸額度和利率,為大學生提供定制化、規範化、安全放心、真實透明、風險可控的金融服務,並通過提高大學生“校園貸”服務質效,暢通正規、陽光的“校園貸”服務渠道,讓不良“校園貸”失去賴以滋生的環境。

編輯:羅萌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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