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24日通報,海關部門已對219名違規旅客實行三年內不得購買海南離島免稅商品的處罰。
通報顯示,219名違規旅客中,28人為不按規定攜運免稅商品離島,191人涉及銷售免稅商品牟利。
今年7月1日起,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新政落地,每年每人免稅購物額度提高至10萬元,不限次數,且可買的商品品類更多了。與此同時,利用免稅政策優惠謀求套利的現象有所抬頭。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此前聯合發文明確,對違反規定倒賣、代購、走私免稅商品的個人,依法依規納入信用記錄,三年內不得購買離島免稅商品;對於構成走私行為或者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的,由海關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海關總署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強化監管,擴大高科技監管設備應用範圍,嚴格落實資格罰等處罰手段,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威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