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就秘密竊聽事件舉行聽證會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07日 04:26 來源: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07日 04:26 來源:
新華網華盛頓2月6日電 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6日就國家安全局在國內從事未經法庭許可的秘密竊聽事件舉行聽證會。
司法委員會主席、共和黨議員阿倫 斯佩克特説,美國仍面臨著國際恐怖主義的威脅,總統有責任保護國家安全,但總統(在反恐問題上)並沒有自由行動的權力。聽證會的目的是調查政府在國內從事秘密竊聽活動是否具有法律基礎。
他説,國會于1978年通過的《對外情報檢查法》明確禁止(在國內)進行任何未經法庭許可的電子竊聽。聽證會將就總統根據國會通過的有關決議擁有法定權力授權進行國內秘密竊聽活動的觀點進行調查。
司法委員會民主黨資深成員帕特裏克 萊希説,聽證會的目的是調查政府在沒有獲得法庭許可的情況下在國內對普通美國民眾進行竊聽的合法性。
司法部長岡薩雷斯在聽證會上對秘密竊聽事件進行了辯護,稱竊聽為美國提供了一個有關恐怖活動的預警系統,竊聽事件合理合法。他説,總統在反恐戰爭中完全有權不經法庭許可對美國公民進行竊聽。國家正處於戰爭之中這一事實賦予總統比和平時期更多的權力。停止秘密竊聽活動將為敵人提供在美國境內從事活動的危險機會。
布什在“9 11”事件後秘密授權國家安全局在國內從事未經法庭許可的竊聽活動於去年12月被曝光後,在美國國內掀起軒然大波。許多人認為在國內實施未經法庭許可的秘密竊聽違反了美國有關法律。布什和其他政府官員曾多次為這一活動進行辯護。
參議院司法委員會還將就秘密竊聽事件舉行2次聽證會。
根據《對外情報檢查法》,美國政府在境內從事電子竊聽活動之前,必須獲得根據該法成立的特別法庭的許可,緊急情況下可在竊聽活動後72小時內向法庭補交許可申請。(記者潘雲召 楊晴川)
責編:辛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