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最高法院令沙龍之子交出所有涉案材料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29日 21:23)
新華社耶路撒冷3月29日電 以色列最高法院29日駁回總理沙龍之子吉拉德的上訴,並要求他儘快交出有關沙龍家族腐敗案的包括文件和錄像帶等在內的所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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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拉德早先曾不服特拉維夫一家地區法院的判決並提出上訴,要求只向警方提供他目前擁有的涉及腐敗案的直接材料,不包括銀行報表等相關材料。
吉拉德的律師米哈 費特曼29日表示,吉拉德會服從最高法院的裁決,並在警方需要的時候提供幫助。費特曼説,吉拉德並不掌握警方要求的“關鍵性文件”,但他們會竭盡全力按照法院的決定爭取拿到警方要求的材料。
以色列《國土報》評論説,最高法院的決定有助於結束幾個月來若干輪法庭判決與上訴的循環,同時為警方進一步調查案件提供了便利。
以色列檢察官阿貝爾28日向總檢察長梅納赫姆 馬祖茲提交了一份建議起訴總理沙龍的報告。報告指出,沙龍在上個世紀90年代擔任外交部長期間通過兒子吉拉德接受了猶太商人戴維 阿佩爾的賄賂。利庫德成員阿佩爾幫助沙龍成為利庫德集團領導人,作為回報,沙龍則幫助阿佩爾獲得希臘島一個旅遊項目的開發權。
此外,警方還指控沙龍家族接受了英國商人西裏爾 克恩150萬美元的貸款,用以填補沙龍在1999年大選時欠下的舊帳。
以色列《新消息報》29日報道説,馬祖茲認為本案缺乏確鑿的證據證明沙龍接受了賄賂。馬祖茲計劃近期就此諮詢其他法律專家,並可能在下月對是否正式起訴沙龍作出最後決定。(記者高路)
責編:揚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