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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公德:遠光燈“晃出”的車禍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2月21日 11:49 來源:工人日報
    專題:弘揚社會公德 倡導文明新風

  工人日報消息:12月12日,在海南省海榆中線公路某路段,發生了一起因會車時一輛貨車司機沒及時將遠光燈變成近光燈,致使一輛迎面的越野車司機被晃花了眼,看不清路況,而撞死一名行人的車禍。

  筆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經常跑長途的司機對一些同行在會車時打強光遠燈都相當反感。某運輸公司一位老貨車司機告訴筆者,“這些人裏面開貨車的司機居多,他們共同的心態是,反正我是大車,你是小車,我照得到你,而你照不到我,出了事也是你吃虧。”

  海達駕校海甸培訓基地的伍主任告訴筆者,一些新手沒養成良好的操作車燈的習慣,也是一個現實問題,“一些新手可能不熟悉車上的變光設置,上路後不知道及時切換車燈,或忘了切換。有些新手誤認為,夜裏開車把燈全打開才安全。”

  海口警方有關人士介紹,汽車交會時開著遠光燈,強光直射司機眼睛,形成視力局部盲區,極易釀成交通事故。這種視線受阻一般持續4至5秒,而汽車在高速行駛時,一秒鐘的工夫都可能釀成車禍。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違規使用遠光燈將受到相應處罰,但是濫開遠光燈的行為屬於動態、瞬間行為,交管部門在取證查處時難度很大,因而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司機們自覺遵守“車德”。(記者賴志凱 實習生王凡)

  短評:駕車之德不可缺

  對一些司機來説,夜間會車時開遠光燈似乎已成了一種習慣。而這種駕車陋習危害之大,不可小視。無數血的教訓在提醒我們:“車德”的缺失並非小事,而是人命關天的大事。

  除了比較普遍的“以大欺小”的心態外,還有兩種心態不可忽視:其一,有的司機被別人晃了眼,索性自己也把遠光燈打開,認為只有這樣才不吃虧;其二,很少聽説有司機因會車時開遠光燈而被處罰的,所以一些人認為沒關係,反正沒人管。這些心態都是要不得的,也是極易埋下隱患的。

  我們常説“文如其人”,而開車也如做人,即“車德”如人品。司機在駕車時,注意關照別人、體諒他人,與人方便,是我們時下應該倡導的一種美德。因為我們誰也不能保證,今天“我就是牛”,而換個場景,您未必就不需要別人的關照。

  駕車之德,往深裏説,事關路權平等。道理也許大了些,但基本的一點我們應該牢記:路是大家的路,禮讓三分,大家平安。(賴志凱 王凡)

責編:劉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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