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外國人策劃參與走私“洋垃圾”被判刑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16日 14:46)
新華網廣州4月16日電 近年來,走私固體廢物入境的案件時有發生,但外國人參與的卻極為罕見。日前,黃埔海關查獲的由外國人一手策劃並參與的走私固體廢物案被法院審理完畢。經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兩被告人黃文士、阮公山分別被判處四年和兩年有期徒刑,並處以相應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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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黃文士和阮公山分別是涉案越南籍走私船“CUU LONG126”(譯名“九龍126”)號船船主和船長。2003年1月3日,兩人帶領著10名船員駕駛該船到達香港,在將一批廢棄電器裝船後,阮公山辦理了離港運載該批貨物前往越南的出境手續。然而,該船在離港後並未開往越南,而是在中途擅自改變航線,沒有向海關申報便直接進入珠江口沙角水域。1月11日,黃埔海關海上緝私警察將該船截獲,從船上搜出國家禁止進口的廢彩色電視機3987台、廢電腦主機56台、廢顯示器256台、廢傳真機200台、廢錄像機410台、廢收錄放音機120台,共計110.87噸的固體廢物,這些都是國家法律明令禁止的境外固體廢物,也就是平時所稱的“洋垃圾”。
據海關緝私人員介紹,當時走私船船艙裏填滿了廢電視機、廢電腦顯示器等固體廢物。這些機器沾滿泥巴、灰塵,大都破爛不堪,不少電視機的後蓋都已經裂開。電視機和電腦、傳真機等堆放在一起,還摻雜著塑料袋、爛布條等生活垃圾,發出難聞的銹臭味。這4000多臺電視、電腦絕大部分是超出了使用年限的日本貨,無論是整機還是零部件,其壽命已經終結。再使用很容易因線路老化引起火災,而且這些廢舊機器由於耗電量大、噪音嚴重超標、二氧化碳排放量過大等問題,很容易對人的健康、財産造成損害。如果讓這些“洋垃圾”流入國內市場,後果將不堪設想。
經查明,黃文士和阮公山對該走私活動進行了週密的部署。首先,偽裝目的地,企圖逃避海關監管。在香港辦理有關手續時,二人謊稱將貨物運往越南峴港,並通過正常手續辦理了目的地為峴港的假艙單。二人駕駛著“九龍126”號船先是沿著香港至越南的航線往西駛離香港水域,到深夜時趁著夜幕的掩護在珠江口水域折向北面,直奔廣東東莞。為了給非法入境可能被查獲製造藉口和“證據”,兩人還偽造了航海日誌。黃文士指使船員在航海日誌和輪機日誌中虛構了途中船的增壓器發生故障的內容,以應對一旦被截獲,便可託辭在珠江口靠岸乃購買配件修理增壓器故障的無奈之舉。(張朝祥、韋志軍)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