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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35.8萬公款買保險 村民貼倡議挨黑棍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25日 09:38)


村財務明細賬被村民評為糊弄賬

  京華時報消息:2月14日,昌平區南邵鎮營坊村村民自選代表張學文在回家途中挨黑棍襲擊,頭部被縫18針。而在當天,他剛參與起草“要求了解村賬目問題、土地問題、錢的去向”等內容的倡議書。記者介入調查後,由此發現該村存在每年利用35.8萬元公款替村主要幹部購買個人保險、村財務18年來不公開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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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挨黑棍

  2月14日上午,昌平區南邵鎮營坊村村頭的醒目位置被人貼上兩張紅紙黑字的倡議書。倡議書稱:“請有正義感的村民為我們共同的利益和權利積極行動起來,我們要了解兩委工作的內幕,也就是賬目問題、土地問題、錢的去向,絕不能讓貪官繼續揮霍。”

  下午5時,張學文正在自家承包的菜園裏忙碌,他是營坊村村民自選的代表,也是倡議書的發起人之一。這時,他突然接到闊別20多年的戰友電話,希望晚上在昌平城區裏聚會。46歲的張學文開始有些猶豫,因為許多戰友“混得不錯,自己還是一個窮農民,不好意思”,但最終經不住戰友的盛情要求,還是在晚上7時趕到10多個戰友聚會的地點。

  晚上10時許,張學文獨自返回經過一片無燈區時,突然感覺背後躥出一條黑影,還沒等他反應過來,就被打暈在地。

  不知過了多久,張學文甦醒過來,發現自己頭部流血躺在一條臭溝中,再後來就聽到腳步聲。張學文“唉喲”了一聲。“誰呀!”“二爺,快來救我。”張學文聽出是鄰居龐國明的聲音。剛從兄弟家歸來的龐國明隨後將張學文送到醫院救治。

  2月23日,經清河法醫鑒定中心鑒定,張學文的傷勢為鼻梁粉碎性骨折,左眼眼眶內壁骨折,左眼內外肌肉損傷;人中縫6針,鼻頭縫12針;四肢軟組織多處損傷。

  昨日,張學文依舊不知“黑手”是誰,“但肯定與清查村裏的賬目等問題有關”。

  公款為村官買個人險

  營坊村暴露出來的諸多問題中,最為村民詬病的是村支書羅仲江利用公款為村主要幹部購買個人保險。

  2002年6月,羅仲江作為投保人,在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昌平區分公司為營坊村主要幹部買了5份個人險。據一村民透露,羅的女兒羅春茹當時就是該保險公司的業務員,負責保險簽單的是該公司工作人員羅長榮,“羅長榮是羅仲江的熟人,他原來也是營坊村人”。

  據了解,這5名保險受益人是:村黨支部委員兼村委委員魏春生,村黨支部副書記羅秋辛,村黨支部委員兼村委委員馬海山,村黨支部委員兼村委委員張海學,村委會主任張富強。除羅秋辛拒絕接受採訪外,其他4人都承認確實在保單上簽了字。

  “當時是逼迫無奈,身不由己。”張富強這樣解釋。4人都稱,對保險的內容不清楚,因為都是羅書記在主導,他們只負責簽字。據馬海山介紹:“在簽單前,羅書記曾在兩次會議中倡導過保險的事,但沒有得到支持。”“簽單沒有在兩委通過。”這一説法也得到了魏春生的證實。

  23日上午,記者隨村民代表來到羅長榮的辦公室。羅向村民代表解釋説:“投保人是羅仲江書記,被保人是5位村領導,第一次保險金額是35.8萬元。按規定在5年內,每年羅書記都要向保險公司交同樣金額的保費,但2003年羅書記沒有續交。羅書記曾表示不希望取消這個保險,市保險公司專門開會討論,最終還是同意了羅書記的請求。”

  據羅介紹,該險種規定,如果5位被保險人中有一人出現死亡意外,保險公司將根據保險合同支付高額保費。羅長榮最後解釋説:“當時有一個會議記錄,賠付保費歸全體村民共有。”

  在此之前,曾有村民代表要求村副支書羅秋辛出示該會議記錄,羅秋辛説:“記錄怎麼能給你們看,你們沒有這個權力!”而記者詢問該記錄的下落時,其他4名被投保的村領導均表示不知在何處。

  民選主任不知村財務

  1984年,營坊村並沒有走上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的主流道路,而是堅持村裏的1700多畝土地為集體公有。

  “土地歸集體公有,當時村民並不感到為難。”據村民羅成江介紹,“住在北京郊區,當時找打工的機會比較多,當時誰也沒有意識到現在有喪失土地的危險。”

  “從1985年至2003年,村裏的集體果園、土地、磚廠、出租的土地、廠房,以及賣出的300多畝土地等至少有1000萬元的收入。但這些收入是如何開支,村裏跟外面單位簽了什麼合同,上至村委會主任,下至村民都毫無所知。”村民陳春蘭這樣評價説。

  1985年至今,羅仲江一直擔任營坊村黨支部書記。一位村民這樣介紹:“如同他的位子沒有移動一樣,村裏各種財務及合同問題,包括上級區、鎮的政策內容,18年間,羅都沒向村民講過。”“村裏的一切經營、財産及與外界簽的合同只有他(羅仲江)一個人知道。”張富強在2001年被民選為村主任,23日,他在接受採訪時,也表示自己對村財務問題“毫無所知”。

  營坊村村民自身權利的覺醒,與昌平區27號文件有關。一個偶然的機會,一位撿垃圾的村民偶然撿到一份《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文件》昌政發(2003)27號(2003年4月23日發)。該文件明文規定:原屬集體經營,集中收取承包或租賃費的,其中70%一律歸全體社員所有,進行分配。

  “我們從沒有分配到這些錢。”十幾位村民及一位村領導告訴記者。“僅2000年賣給市紀委監察局的一塊80多畝的土地,村裏的收入就有584萬元。我們不但沒有分到錢,也不知道這些錢到底是如何開支的?”

  明細賬成糊弄賬

  在村民抱怨的同時,有人卻發現2001年村支書羅仲江花15萬元買了一輛捷達車供自己獨自辦公使用。“這輛車當年在村裏的支出費用就有1.8萬元。”

  2003年12月2日,營坊村村民代表向南邵鎮黨委提出要求清查村裏財務,如果賬目出現問題,要追究羅仲江的法律責任等。但是,村民的這一要求當時沒有得到有效回應。

  2004年1月31日,營坊村300多名村民簽字要求罷免羅仲江。2月9日,南邵鎮黨委副書記朱克儉、黨辦主任徐長河等人召集羅仲江與數十名村民代表見面,由羅仲江回答村民提出的種種問題。 

  在營坊村村委辦公室,當著朱克儉、徐長河等鎮代表的面,營坊村治保主任任何中認為村民代表“吃飽了,撐著了”。

  根據“村賬鎮管”的原則,羅仲江公佈了上任18年來首次村財務“明細賬”(2003年1月至12月)。但這份“明細賬”不僅令村民代表看不懂,連幾位後來接受採訪的村領導也聲稱“看不懂”。

  看不懂的地方有很多。如振南印刷廠借了10萬元,“以什麼名義借?”有村民當時問。“私人名義。”羅仲江在會上回答。“為什麼要借?通過了兩委嗎?有利息嗎?”羅無言以對。

  在“明細賬”中,2003年營坊村管理費用中僅工資支出就有555727.50元。“為什麼會這麼多?工資開給誰呢?每個人拿多少?”羅仲江支支吾吾,最後乾脆不説話。據村主任張富強事後介紹:“目前營坊村有900多人,村裏共有30多人領工資,其中有13人拿財政工資。村民年人均收入實際上只有2000多元。”

  “明細賬”上有一筆長期借款3萬元。“借給誰呢?”羅依舊無言以對。

  “很多支出,羅仲江當著鎮領導的面都回答不出來。”村民張滿全説,“還説是明細賬,什麼明細?應該叫‘糊弄賬’,想糊弄咱老百姓,也想糊弄鎮領導。”

  2月17日下午,羅仲江第一次接通記者的手機,當得知是京華時報記者後,他立刻挂斷手機。以後幾天,羅仲江再也不接記者手機。

  23日下午3時,記者在營坊村村委會辦公地,終於遇到羅仲江。羅仲江毫不客氣地關上門,拒絕記者的採訪。幾分鐘之後,碰巧南邵鎮黨辦主任徐長河開車過來送文件,在辨認記者證件後,徐以沒有報社領導的介紹信為由,拒絕接受採訪。記者又驅車趕到南邵鎮鎮政府,兩位書記辦公室緊閉。記者趕到鎮黨辦,一位女工作人員得知是京華時報記者,立刻冷面以對,拒絕接受記者的採訪,同時拒絕幫助聯絡領導。(馮志卿)

責編:張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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