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觸目驚心的審計“清單”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24日 07:36)
新華社北京6月23日電(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沈路濤、鄒聲文、張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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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的6月25日,一批違規大案在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審計報告中曝光,一場嚴查亂管理、亂投資、違規挪用資金的“審計風暴”隨即席捲全國。
一年後的今天,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李金華再次提交了一份讓人觸目驚心的審計“清單”。
中央一些部委赫然在榜 預算管理問題突出
在這份對200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中央預算管理、中央基本建設預算管理和中央其他部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一些案例歷歷在冊:
——1994年,原國家計委批復同意所屬宏觀經濟研究院等7個單位聯建科研辦公樓,辦公樓建成後,原國家計委將其中部分面積用於出租,2001年至2003年共收取租金3285萬元,用於機關離退休幹部醫療費超支等。發展改革委應對出租房産進行清理,報國管局研究處理。
——國家林業局調查規劃設計院等4個單位編造、變造7份“林業治沙項目”貸款合同,套取財政貼息資金415萬元。
——1999年以來,國家體育總局動用中國奧委會專項資金1.31億元,其中用於建設職工住宅小區1.09億元,用於發放總局機關工作人員職務補貼和借給下屬單位投資辦企業2204萬元。
——2003年,國防科工委共分配預算資金162.1億元,年初預留62.91億元,預留比例達38.8%;科技部在年初分配預算資金時,將科技三項費用17.01億元全部預留,直到當年8月至11月份,才採取追加的方式批復到有關地方和部門。
李金華説,中央預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預算外資金清理不徹底;部分資金使用脫離地方政府、人大的管理和監督;一些作法影響部門預算的真實完整;部分專項轉移支付管理仍不夠規範。中央基本建設預算管理中也存在部分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按基數法分配,不夠合理等問題。此外,部分中央部門和單位存在擠佔挪用財政專項撥款和其他有專項用途的資金等問題。
長江堤防再現“豆腐渣”工程 救災款竟成“唐僧肉”
經審計,長江堤防隱蔽工程等部分基礎設施建設存在隱患和效益不高問題,一批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混亂且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也“浮出水面”:
——在長江堤防隱蔽工程建設中,部分施工單位買通建設和監理單位,弄虛作假,偷工減料,水下護岸拋石少拋多計,水上護坡塊石以薄充厚,工程質量令人擔憂。抽查5個標段發現,虛報水下拋石量16.54萬立方米,由此多結工程款1000多萬元,目前部分堤段的枯水平臺已經崩塌;抽查11個重點險段發現,水上塊石護坡工程不合格的標段達50%以上。在這一工程建設管理中,有關責任人以權謀私、大肆受賄。此案上報國務院後,有關部門立案查處,目前已逮捕21人。
——投資22.79億元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河南省煤氣化工程,從立項到2001年竣工投産歷時16年,期間燃氣市場供求發生重大變化,但項目決策者和建設單位仍堅持按原定規劃進行建設,致使項目建成後只能按設計供氣能力的一半運行,經營陷入嚴重困境,僅2002年度就虧損2億多元。
——湖北省黃岡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弄虛作假,挪用明珠大道項目國債資金1167萬元,侵佔安居工程用地110畝,興建“形象工程”——東方廣場,嚴重影響明珠大道的建設。
——武漢市洪山區927畝集體山林地,先後4次被非法買賣,有關單位和個人從中牟利4 000多萬元。
——2003年12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與兩個公司簽訂協議,擅自將國家無償劃撥給該局位於北京昌平區的216畝土地,以85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這兩個公司,用於經營開發。審計後,該局高度重視,正在研究糾正。
——2001年4月,私營企業華海公司在得知武漢市政府準備徵用江漢區後湖鄉兩個村805畝土地的情況下,通過該鄉有關領導引薦,未經任何審批手續,分別與兩村簽訂了土地聯合開發合同,“特別”規定,如遇國家徵用該地,華海公司保證對兩村每畝地的補償不低於10.8萬元和12.5萬元,若國家徵地補償高於上述價格,則超出部分的80%或全部歸華海公司所有。同年8月,武漢市以每畝14.8萬元和14.7萬元的價格徵用上述土地,華海公司從中攫取差額1801萬元。華海公司在得到最後一筆資金兩天后,即向工商部門申請登出企業。目前,該私營企業主在逃。
——淮河流域安徽、河南、江蘇14個災區縣中,有9個縣採取重報、多報移民遷建戶數等手法,套取災區群眾建房補助資金1.36億元。安徽省霍邱縣降低上級補助標準,剋扣1804戶災區群眾的建房資金360萬元。
——2003年雲南大姚地震救災資金管理使用中,截止到2004年3月,中央財政下撥的1.2億元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仍有5174萬元滯留在縣級財政;有關部門擠佔挪用救災資金4111萬元,主要用於平衡預算、興建樓堂館所及招待費開支等。
李金華説,當前中央補助地方支出已佔中央財政總支出的一半以上,但財政部在每年編制和報告中央財政總預算時,未將其細化到地區和項目,使資金分配缺乏透明度。而且近年來,政府基礎設施投資規模不斷擴大,但在項目規劃、決策、審批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人竟從銀行貸出74億元 金融機構出現新的風險點
在審計中國工商銀行、原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和交通銀行等金融機構資産負債損益時,發現了個人消費信貸等方面存在新的金融風險問題。
——審計中國工商銀行總行及21個分行的資産負債損益情況,查出的主要問題是:違規發放貸款,違規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同時發現各類案件線索30起,涉案金額69億元。
——工商銀行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支行向“姚康達”一人就發放個人住房貸款7141萬元,這些資金被用於購買128套住房,炒作房地産。
——審計抽查工商銀行北京翠微路支行辦理的7.91億元汽車消費貸款發現,4家汽車經銷商用虛假資料騙貸達9650萬元。
——票據市場管理混亂。河南洛陽芬萊商貿有限公司與銀行工作人員內外勾結,2002年僅為大連實德塑料工業公司及其關聯企業就“包裝”銀行承兌匯票4.92億元。2001年以來,該公司通過此類“業務”共收取好處費216萬元。
——民營關聯企業騙貸問題突出。廣東省佛山市民營企業主馮某利用其控制的13家關聯企業,編造虛假財務報表,與銀行內部人員串通,累計從工行南海支行取得貸款74.21億元,至審計時尚有餘額19.29億元。這些貸款大量轉入個人儲蓄賬戶或直接提取現金,有些甚至通過非法渠道匯出境外。經初步核查,銀行貸款損失已超過10億元。審計發現後,監察部等正在組織力量深入查處。
——原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擅自改變保險費率、超額退保、非法代理保險業務等不正當競爭問題金額23.74億元;將保險資金違規出借、投資和興建辦公樓等24.82億元;審計還發現各類案件線索28起,涉案金額4.89億元。這些問題發生在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改制前。審計結束後,人壽保險公司非常重視,隨即開展全面整改,問題正在逐步得到糾正。
——2000年至2002年,交通銀行錦州分行與錦州市中級法院、古塔區和淩河區法院聯手作假,用偽造的法律文書上報交通銀行總行核銷175戶企業的“不良”貸款2.21億元。這些被核銷貸款的企業根本不知情,有的還在繼續歸還貸款,歸還的貸款本金及抵押資産的變現收入,被該行全部存入“小金庫”。同時,法院從上述虛假訴訟中收取“訴訟費”,其中錦州市中院和淩河區法院將收取的85.3萬元存入私設賬戶。審計機關將此案移交有關部門查處,已有7人被審查,1人被逮捕。
李金華説,近幾年來國有商業銀行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案件時有發生,而且呈現出新發案件多、涉案人員層次高、涉案金額大的特點。究其原因,這與銀行一些分支機構依法經營意識不強,內部控制機制不完善,特別是對一些分支行的“一把手”管理監督不力有很大關係。他建議,強化國有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建立嚴格的領導責任追究制度,切實防止權力失控,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