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中央部門預算執行中仍存虛報等問題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23日 21:08)
新華社北京6月23日電(記者趙磊 孟娜)國家審計署對55個中央部門和單位200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表明:不少中央部門預算執行中仍然存在虛報、擠佔挪用預算資金等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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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審計署署長李金華23日向正在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作《關於200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時作出如上表示。
李金華説,審計發現:7個部門採取虛報人員、編造虛假項目等方式,套取財政資金9673萬元。如國家林業局調查規劃設計院等4個單位編造、變造7份“林業治沙項目”貸款合同,通過國家林業局上報財政部,套取財政貼息資金415萬元。
審計還表明:41個部門擠佔挪用財政專項撥款和其他有專項用途的資金14.2億元,主要用於建設職工住宅、辦公樓和發放各類補貼。如1999年以來,國家體育總局動用中國奧委會專項資金1.31億元,其中用於建設職工住宅小區1.09億元,用於發放總局機關工作人員職務補貼和借給下屬單位投資辦企業2204萬元。
此外,一些部門預留預算資金問題比較突出,有預算分配權的部門年初大量預留資金,造成資金分配隨意性大,不符合部門預算改革的要求。
調查還表明:中央單位的基本建設和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閒置問題比較普遍。抽查23個部門管理的43個基本建設和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截止2003年底,財政部累計撥款31.14億元,項目實施單位實際僅使用12.61億元,資金閒置達18.53億元,佔項目預算撥款的64.74%。
李金華説,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的要求,審計署還對國務院24個部門2003年度決算(草案)進行了審簽。從審計情況看,部門決算編報不真實、不規範的問題仍然存在,主要是少報收入和結余、虛列支出、漏匯少匯部分資金等,涉及金額40.54億元。
李金華表示,對於審計中發現的這些問題,審計署已經簽署意見要求相關單位予以糾正,還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具體的加強中央預算管理意見。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