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江再次被嚴重污染 責任人已受到相應處理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11日 00:31)
新華社成都5月10日電:距震驚全國的沱江特大污染事故時隔不到兩個月,四川省一造紙企業頂風作案,偷排、超標排放造紙黑液,致使沱江再次受到嚴重污染,造成死魚12萬斤,直接經濟損失近90萬元。10日,眉山市政府責令仁壽縣政府關閉肇事企業,徹底切斷污染源,並建議依法免去仁壽縣環保局局長職務,給予其他有關責任人以相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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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四川省環保局介紹,今年2月以來,位於眉山市仁壽縣的肇事企業東方紅紙業有限公司在治污設備試運行過程中,違法超標排污,甚至擅自停運部分治污染設備,存在偷排行為,造成沱江支流球溪河嚴重污染,大量污染物沉積于河道。4月23日至5月2日,四川境內出現兩次大規模降雨,沉積的污染物被暴漲的河水衝入沱江,致使沱江河水溶解氧急劇下降,造成沱江資中縣河段出現大面積死魚。
眉山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表示,自去年以來,東方紅紙業有限公司就在污染治理企業範圍之內,多次被責令停産整改,卻屢禁屢犯,性質惡劣。根據國家環保法律法規規定,眉山市決定對企業立即實施停産、停電、停排處理,並於5月4日執行到位;對企業處以15萬元罰款;依法賠償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按幹部管理權限,對仁壽縣分管工業和環保工作的兩名副縣長給予行政警告處分,給予縣環保局局長行政記過處分並建議依法免去局長職務,給予縣計經局局長行政記過處分,對縣環境監察大隊負責人、駐廠監督員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此外,仁壽縣紀委給予東方紅紙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張文藝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
責編: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