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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訪談》:別亂動我的承包地(2月17日)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17日 20:10)

  CCTV.com消息:2003年,天津市寶坻區馬家店鎮在燒角村規劃工業用地,徵用了燒角村664畝耕地搞開發。從寶坻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了解的情況證實,馬家店鎮這一工業用地規劃沒有辦理任何徵地手續。儘管如此,這600多畝耕地現在已經成為一片繁忙的工地。而村民們卻連一分錢補償都沒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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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鎮裏拿不出征地的錢,卻心安理得地佔承包地。村裏更是“有樣學樣”,也打起了耕地的主意,不但將全村2600多畝耕地收回重新進行分配,還截留下近800畝耕地準備出租(其中300畝目前已經出租給外村人)。村裏從人均承包1畝3分地調整為人均7分地。

  村裏一些黨員和村民代表們表示,這些決定根本沒有跟他們商量過,他們也堅決反對。但多數村民的反對顯然沒什麼效果。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發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根據這個原則,村委會不得擴大範圍進行調整,更不能在全村範圍內打亂原承包地進行重新分配和承包。國家《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土地流轉必須在依法、自願和有償的條件下進行,作為村委會不能包辦代替,強行收回村民的承包地進行統一齣租。燒角村為了給村裏留些活錢,不惜違背多數村民的意願,採取明顯違反國家政策的處理方式,強行收回農民的承包地,這樣的做法竟然得到了上級政府部門的支持,嚴重的損害了村民的利益。

  [詳細內容]

  天津寶坻區馬家店鎮燒角村的農民們,現在正為今年的收入發愁,因為2003年年底,他們的土地承包方案有了很大的改動。

  2003年,我們國家第一次放開了棉花市場,天津市寶坻區馬家店鎮燒角村的農民也嘗到了種棉的甜頭。可是,沒等去年收穫的喜悅過去,村民的承包地就發生了變化。村民岳廣發給記者拿出了前幾年寶坻縣給他家核發的承包書。

  記者:這是1999年發的,一直要到2027年。

  燒角村村民代表岳廣發:對 。

  記者:30年。

  岳廣發:對。

  記者:當時分給你們的地是五畝四分。

  岳廣發:五畝四分五厘地。

  記者:到1999年才4年。

  岳廣發:那可不,就今年的事,這不又變了嗎。

  岳廣發告訴記者,上次分地,村裏人平可以分到1畝3分地,這一回,每口人只能承包7分地了。在村民岳洪光家我們看到他家6口人的承包地也從上一回的6畝4分變成了4畝2 分,這一變化不得不讓他們為今後的收入擔憂。

  燒角村村民岳洪光:吃虧呀,吃虧吃不小呢,1畝多地到現在這7分地,吃虧吃大了。

  燒角村村民代表岳廣發:去年我種五畝地棉花賣7000多元錢。今年剩2畝地,讓我種金子也出不了5000元錢。所以説我這一年收入差好幾千元。

  村民向我們介紹,從村裏實行土地家庭承包以來,燒角村調整承包地的位置和面積已有4、5次之多,承包的面積從最初的人均2.3畝地一直到現在的7分地,一次比一次少,2003年底的承包方案更是出乎大夥的意料。

  燒角村村民代表岳廣發:我們村這幾年的地調整得太頻繁。您像這塊地去年是我的。我下了很大工夫,又平地又鋪了很多糞,今年分給別人了。

  記者:村裏為什麼要做這樣的調整呢?

  岳廣發:因為我們鎮裏從我們村買了600畝地搞開發區,村裏説這土地就得重新分呀。

  記者:那重新分的話,承包地怎麼會一下減少這麼多呢?

  岳廣發:剩下的地村委會留下了,沒給大夥全分了,村委會把剩下的地準備往外發包。

  原來,去年九月份村委會説鎮裏搞開發需要佔用664畝耕地,就著這個機會,村裏將每戶的地全部收回,將全村2600可耕地進行了再分配,每人只分7分地,扣留下近800畝的耕地準備出租。這樣的做法遭到了多數村民的反對。

  燒角村村民:原來全可以澆,四面有井,全可以澆,燒角村這地全是好地,就在這邊了。

  燒角村村民:對這個事村民都意見大了去了。村委會現在誰也弄不了,他不聽你那一套。

  從村民那裏了解到,他們既不同意賣地,也不同意這麼分地,村民們反應這麼強烈,那麼燒角村村委會做這樣的決定到底是為什麼呢?我們先來看看這被鎮裏徵用的664畝地是怎麼回事。

  燒角村主任趙偉民:上面要徵。

  記者:那你們看到的這個文件上,哪兒寫的是徵地呢?

  趙偉民:……

  燒角村副書記楊仲依:當時我還沒看到文件。

  聽起來,馬家店鎮的這次徵地一點問題沒有,我們看到,燒角村被鎮裏圈走的600多畝耕地現在已經是一片繁忙的工地,不過,我們在寶坻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我們了解到情況卻大相徑庭。

  天津市寶坻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用地科科長王長久:燒角村它還沒有辦徵用手續。

  記者:那沒有辦怎麼就開始徵地,已經開始動工了?

  王長久:馬家店鎮這裡的話,它的工業園區沒有徵用。要是徵用了,在我們這兒應該有一套徵用手續。

  雖然燒角村的那600多畝耕地已經規劃為工業用地,但是鎮裏根本沒有辦理任何徵地手續,看來,馬家店鎮的楊副書記沒有跟我們説真話,鎮裏更沒有跟燒角村的老百姓們説真話。

  燒角村村民:去年開全村村民大會就是商量賣地的事。鎮裏來人我也不認識。開黨員會我也去了,我也是黨員。鎮領導説這地你賣也得賣,不賣也得賣。

  燒角村村民:結果大夥兒呢到最後也沒同意賣,就把會散了。

  儘管沒有任何的審批手續,在鎮政府和村委會的安排下,600多畝耕地被順利地佔用了,而到目前為止,村民們卻連一分錢的補償都沒有見到。

  燒角村黨員村民王紹勳:這塊地要是我的,30年承包期不變,30年我可以种經濟作物。你這一年一變我這沒法種東西。整個的施肥呀,管理呀就不能持續。沒法管理,誰也不樂意再往地裏投肥了。

  記者:那像你們家呢?

  村民:我們家也那樣。

  記者:您説關鍵在哪兒?

  村民:關鍵問題就是説,我們賣地也好,或者承包地也好,村裏的意思就是今天我賣一塊地,全村就要調整,是吧。我把這個地包出去了,或者承包給別人了又得調整,是不是。調整的話還不在於説管理不管理,關鍵是我們把地沒了以後,我們沒有收入了,這是關鍵問題。

  為了保障農民的基本權益,《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發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根據這個原則,農民的承包土地即使是被依法徵用佔用的,也只能在個別農戶之間調整,發包方也就是村委會不得擴大範圍進行調整,更不能在全村範圍內打亂原承包地進行重新分配和承包。

  鎮裏拿不出征地的錢,卻心安理得地佔用著農民的承包田,哪管沒了土地的農民怎麼生活。這還沒完,就連村裏也打起了耕地的主意,不但將地重新進行了分配,還從村民手裏截留下了近800畝的耕地。這個做法更是讓村民們無法接受。

  記者:土地承包責任制是國家規定的一個長期政策。相對長的時間,是大的穩定、小的調整,對吧。去年你們怎麼想起來要重新分這個土地?

  燒角村黨支部書記楊學先:國家的有國家限制,地方的有地方的限制。我願意不變。但是咱們國家改革開放,那開發區一劃,我不劃行嗎?咱們墨守成規。中國為什麼發展不了?就是墨守成規,那絕對不行。

  國家一再強調的農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三十年不變的政策和相關規定,在楊支書眼裏是墨守成規。而且他還為村裏留下800畝地統一齣租,給了我們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

  燒角村黨支部書記楊學先:稅費改革你再改,種地你也得拿費用。老百姓説這地,村委會適當地把這個算好了。村委會包出去之後,我們不拿費用了,不再管老百姓要啥費用了,那時候就那樣定的。就是説你們負責,把這個地租出去之後,收回的租金可以給老百姓。今年啥也不拿了,就是費用不要了。

  楊支書説按村委會的計劃,今年將村裏的耕地出租出去每年得到的租金就可以幫村民交上一年的稅費。村西頭已經有300畝的土地租給了外村的人。

  燒角村黨支部書記楊學先:那300畝水洼地誰給我錢多我就包誰,你給錢多我就包給你。那個已經包出去了。

  記者:那個包了多少錢?

  楊學先:那個300元錢一畝。這個400多畝地100元錢一畝。最多也不超過150元。

  記者:這筆錢入到村裏邊是幹什麼用的?

  燒角村經聯社主任張殿瑞:這也是村裏交稅收和各項開支的,就幹這個事。

  除了已經包出去的300畝地,村裏還有另外400多畝地準備發包,這樣村裏還會增加一筆收入,村裏的活錢就多了。村民的承包地雖然少了,但是村民們也不用交國家的稅費了,看起來這是兩全其美的事,村委會自己致富也沒忘了村民,不過,他們的一翻苦心村民們並不領情。村民李樹清給記者算了一筆賬。

  記者:去年你們家是幾口人?

  村民李樹清:四口人

  記者:應該是分五畝四分地,對吧?

  村民李樹清:五畝四分地

  記者:那去年你們家種的什麼作物。

  村民李樹清:棉花

  李樹清去年種的是棉花,1畝棉花包括翻地、買種子、澆水、施肥等要投入150元,去年他家的棉花産量一般,畝産500斤左右,公斤買到了3塊5角錢,這樣算起來,刨開投入,每畝地大約收入1600元,交了每口人120多元的稅費後,他家的4口人承包的5畝4分地去年收入超過8000元。今年承包了2畝8分地,就算不用交稅了,頂多只能有4400多元的進帳。表面上看,燒角村村委會的做法好像讓農民得到了好處,其實事情正好相反,這筆賬村民們心裏比誰都清楚。

  記者:你們家有幾口人

  村民:我家八口

  記者:這樣一減的話,減不少收入

  村民:減多了,去了三分之二都得多。

  村民:那一畝地收入都是1000多元錢,(最低)也得1000多元錢,1500元錢差不離。你只是給上面納點稅,才四五十元錢,那你落多少東西,咱們村民得落多少東西。村委會把地包出去了,多少畝地,村委會得好處了。

  村委會把地承包出去一畝地每年才300元錢,而這一畝地如果分給村民耕種,別説種棉花、尖椒等經濟作物,就是種玉米一年怎麼説也能增加六、七百元的收入。怪不得村民們意見這麼大了。對燒角村絕大多數沒有其它收入的農民來説,土地就是他們生活的希望。失去了本該屬於自己的承包地,給他們帶來的打擊無疑是巨大的。

  燒角村村民代表岳廣發:我這情況就指著種地,或養點啥。沒有別的能耐。我現在兩個孩子上學。這倆孩子一個上大學、一個上高中。一年沒有15000元錢下不來,就這麼過。我這一年還得落幾千元錢賬,説實話真沒辦法。

  燒角村村民:現在我這7分地,只能勉強夠維持吃。我們有病怎麼辦、我們孩子上學怎麼辦?好多地方我們需要錢。

  按照國家《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可以依法將承包的土地出租、轉讓、轉包、互換,但是這種土地流轉必須在依法、自願和有償的條件下進行,作為村委會不能包辦代替。

  記者:農民並不願意把這個土地拿出去出租。

  燒角村黨支部書記楊學先:誰不願意?誰不願意?

  記者:那如果我能説幾個不願意的……

  燒角村黨支部書記楊學先:你説幾個不願意?但是我開這個會的時候,這樣分地是經過代表們討論,不是我説的。年前就定幾回了,要代表定。

  在楊支書的提醒下,我們倒是看到了當時的會議記錄,但是參加過會議的村民卻説那次會議討論的根本不是該如何分地的事。

  燒角村村民代表岳廣發:剩的地怎麼弄,那沒商量。

  燒角村經聯社主任張殿瑞:這個就是代表分地的會,就是説商量商量咱們村的地怎麼分。

  岳廣發:我沒有參加過。

  張殿瑞:你不説實話。

  岳廣發:這個事在那兒是有的,不過你們不是這樣説商量,就這樣辦了。那是大夥兒同意的嗎?!

  村委會的決定看來沒得到過大夥的同意,不過,這並沒有影響村委會已經將一部分耕地承包了出去。

  怎樣讓農民增收,一直是國家想方設法解決的問題,雖然農民的就業門路比以往多了,但絕大多數的農民還是靠承包的1畝3分地生活,堅持家庭承包經營是廣大農民的心願,像燒角村為了給村裏留些活錢,不惜違背多數村民的意願,採取明顯違反國家政策的處理方式,強行收回農民的承包地,嚴重的損害了村民的利益,而這樣的做法竟然得到了上級政府部門的支持,農民想要實現自己的權利不就成了一句空話了嗎?

  各級政府部門做任何一件事,是從本位出發還是從老百姓的利益著想,是我們每個政府官員都應該思考的問題。(文/戴璐、川力)

責編:趙瑋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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