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日前推出行政事務限時辦結新舉措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04日 19:26)
新華網北京2月4日電 今後,各地向國土資源部呈報的建設用地申報材料將限時獲得審批:凡材料齊全的,國土資源部審查不超過5個工作日,並在40個工作日內上報國務院。在接到國務院批件後,不涉及繳費的,在2個工作日內下發批復;涉及繳費的,在收到繳費回執2個工作日內下發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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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國土資源部日前推出的行政事務限時辦結新舉措的一部分。為依法履行國土資源管理職能,形成政令暢通、嚴格執法、優質服務、勤政廉政的良好風氣,國土資源部部長孫文盛倡議設立了國土資源管理系統行政為民十項措施和工作人員五條禁令,這些規定將從今年3月1日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實施。
為確保將這些規定貫徹落實到位,國土資源部近日決定:部直接辦理的信訪事項,受理之日起30日內答覆處理意見;需轉交地方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處理的,30日內督查取得處理結果,最長不得超過60日。對中央媒體披露的土地、礦産等違法案件以及其他國土資源管理問題,相關司(廳、局)需做出快速反應,並於7日內採取必要措施。依法制定建設項目用地、探礦權採礦權設置審批流程和審批時限並向社會公告。
國土資源部還將在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礦産資源儲量和開發利用統計報告等方面減少報批材料,減少交叉重復手續,並逐步實現網上報批。(謝登科)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