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邦國:目前的立法規劃主要包括三方面法律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04日 15:24)
《求是》消息:最新一期《求是》雜誌刊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撰寫的文章《加強立法工作 提高立法質量 為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而奮鬥》。其中指出,列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76件立法項目,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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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方面法律包括:一,對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具有支架作用、必不可少的重要法律;二,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全面進步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迫切需要、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迫切需要的重要法律;三,符合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國情,客觀環境和立法條件比較成熟的法律。同時,充分考慮改革發展穩定的實際需要,統籌安排其他方面的立法項目。
吳邦國指出,《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是根據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目標要求,在總結經驗,廣泛徵集立法項目建議,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反復協調、仔細推敲的基礎上形成的,凝聚了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
他説,在制定立法規劃的過程中,在堅持立法指導思想和原則的基礎上,注意把握了以下三點:
一是突出重點。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基本的、急需的、條件成熟的法律作為立法規劃的主要內容和重點任務。有些對形成法律體系不可缺少但近期立法條件還不成熟的立法項目,依照立法法的規定由國務院先制定行政法規,待條件成熟時再制定法律。
二是著眼于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三是制定法律與修改法律並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是靜止的、封閉的、一成不變的,而是動態的、開放的、發展的。立法規劃要體現與時俱進的精神,處理好穩定性與變動性、前瞻性與階段性的關係。
吳邦國在文中指出,由國務院、中央軍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起草的法律草案,全國人大的有關專門委員會要提前介入法律草案的調研起草工作,為常委會審議法律草案做好充分準備。由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負責起草的經濟、社會管理方面的法律草案,一般要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組成起草組,共同開展工作,更有效地提高立法質量,完成立法任務。
吳邦國並作出兩點強調:一是不能用西方的法律體系來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二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三個層次的結構,是符合國情和實際的。
責編:周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