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 正文
遼寧省高法原院長田鳳岐受賄 被判無期徒刑 央視國際 (2003年05月26日 20:13)
新華網北京5月26日電 記者26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田鳳岐因犯受賄罪,已由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于5月15日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宣判後,田鳳岐未提出上訴。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83條規定,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5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責編: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