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依法規範奧運會項目招投標行為
央視國際 (2002年09月18日 12:35)
東方網消息:北京市政府已經確定,奧運會項目的建設將全面採用招標投標制度。為將招標投標的各環節置於公開透明的環境和有效的法律監督之下,一部北京市地方性法規《北京市招標投標條例》昨天出臺。
《條例》確定了依法進行招標的範圍,規定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的採購都要進行招標;具體規範了招標投標行為,要求北京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其已認定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名單向社會公開;詳細規定了評標專家的回避制度、評標辦法及廢標的情形等,並將逐步建立統一的專家名冊,從源頭上保證評標的公正性;強化了對政府投資和政府融資項目、重點項目的管理。
《條例》分三個層次設置了對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管理體系,規定了建立“招標投標活動違法行為記錄系統”,形成社會信用約束。對於目前存在的虛假招標、規避招標;不按照法定程序開標、評標、定標;招標代理機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行政部門非法干預招標投標活動,侵犯招標人自主權等現象,做出了具有較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規定。
此項條例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為維護法制的統一性和權威性,近期北京將重點清理全市有關招標投標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以建立統一的招標投標市場。
責編:劉鑫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