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仰光7月31日電(記者張東強 黎廣滔)緬甸國防和安全委員會7月31日晚發佈命令,宣佈在3個省和6個邦共63個鎮實施緊急狀態。
該委員會在隨後發佈的另一條命令中表示,根據憲法相關條款,自當天起在上述地區實施軍事管制90天。
2021年2月,緬甸時任代總統敏瑞宣佈全國進入為期一年的緊急狀態,並將國家權力移交給國防軍總司令。國防軍總司令部隨後成立國家管理委員會,敏昂萊出任委員會主席。緬甸此後多次延長全國緊急狀態。
緬甸廣播電視臺7月31日下午報道稱,國防和安全委員會當天在內比都舉行會議,宣佈解散國家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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