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國安幹警招搖撞騙?嚴肅查辦!

來源:央視新聞 | 2025年02月13日 06:52:45
央視新聞 | 2025年02月13日 06: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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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安全部曾披露相關案例,有人冒用國家安全機關之名在網上招搖撞騙,公佈了多起倣冒國安賬號、假冒國安幹警、盜用國安標識、偽造“紅頭文件”的相關案件。總台央視記者從國家安全機關獲悉,近日,國家安全機關又依法打掉一個冒充國家安全機關幹警實施詐騙的犯罪團夥。

  假冒行騙被查辦

  李林(化名)長期關注黨政機關的人事動態信息,一次偶然的機會讓其萌生了假冒國家安全機關幹警行騙的想法。此後,李林刻意塑造“特殊部門領導”人設,謊稱自己擁有強大的人脈資源、常年跨地辦案抓人,更故意洩露其非法獲得的他人隱私,讓人對其“特殊部門領導”身份深信不疑。嘗到甜頭後,李林以高利誘騙、聚集了一批閒散人員,形成一個30餘人的詐騙團夥,通過偽造公文證件、虛構關係鏈,坐實其“領導身份”,獲取群眾信任,又謊稱有重大工程涉及大額資金可高額返利等實施詐騙活動,已有多人受騙。國家安全機關在掌握充足的證據後果斷出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李林等人進行了嚴肅處理。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冒充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案件時有發生,不僅嚴重損害國家安全機關執法權威和公信力,嚴重抹黑國安幹警形象,更踐踏法律尊嚴、敗壞社會風氣。廣大人民群眾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範,保護好自身的人身、財産安全。

  ——保持警惕,不輕信陌生來電。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過程中會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辦理,不會僅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要求公民提供有關情況,更不會要求公民轉賬匯款,接到此類電話或信息,一定要保持警惕,不要輕信。

  ——核實身份,不透露個人信息。如果對方自稱是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可以要求其出示證件,不要輕易透露個人身份信息、銀行賬戶信息等。

  ——增強防範,不參加所謂“內幕活動”。嚴格遵紀守法,不聽信花言巧語,不謀求走關係、搞特殊,警惕任何聲稱“內幕消息”“高額回報”“穩賺不賠”的項目推薦。

  ——及時報警,維護自身權益。如果發現自己人身、財産安全受到威脅,請立即報警,並保留好相關證據,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廣大人民群眾如發現冒充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進行任何違法犯罪行為的線索,請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網絡舉報平臺(www.12339.gov.cn)、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舉報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當地國家安全機關進行舉報。

  (總台央視記者 李本揚)

編輯:謝博韜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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