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臺記者當地時間1月6日獲悉,韓國警方稱,韓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簡稱公調處)把執行逮捕被停職總統尹錫悅的業務移交警方。
韓國公調處6日發佈公告稱,已于5日晚向韓國警察廳國家調查本部發送了對尹錫悅逮捕令執行的全權委託公文。
△當地時間1月3日,尹錫悅總統官邸外,韓國警方和公調處人員抵達現場
2024年12月31日,韓國首爾西部地方法院以涉嫌發動內亂和濫用職權為由對尹錫悅發佈逮捕令,同時發佈了對總統官邸的搜查令。這是韓國憲政史上首次對現任總統發出逮捕令。逮捕令有效期為自簽發之日起的7天,即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6日。
1月3日上午,韓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進入位於首爾龍山區漢南洞的總統官邸,打算逮捕總統尹錫悅。但調查人員在與總統警衛對峙約5個半小時後表示,由於無法執行逮捕令,暫停執行逮捕。
1月4日,韓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再次要求代行總統職權的崔相穆命令總統警衛處配合執行對尹錫悅的逮捕令。
總統警衛處長:若配合執行總統逮捕令將“構成失職”
韓國總統警衛處處長樸鐘俊同一天發表聲明稱,在逮捕令執行存在司法程序爭議的情況下,總統警衛處若配合執行逮捕令,無異於放棄總統警衛職責,構成失職。他請求韓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和國家調查本部認真研討調查程序。公調處本月3日對尹錫悅執行逮捕令,但遭到總統警衛處阻攔,導致行動失敗,暫停執行逮捕令。隨後,公調處表示,目前情況下,如總統警衛處持續不配合,實際上不可能執行逮捕令。
韓法院駁回尹錫悅方對逮捕令的異議申請
此外,5日,首爾西部地方法院駁回了尹錫悅方面針對執行逮捕令提出的異議申請。具體駁回理由尚未公開。
2024年12月31日,韓國首爾西部地方法院以涉嫌發動內亂和濫用職權為由對被停職的總統尹錫悅發佈逮捕令,併發布了對尹錫悅位於首爾漢南洞總統官邸的搜查令。本月2日,尹錫悅方面就執行逮捕令及扣押搜查令向首爾西部地方法院提出異議申請。尹錫悅方面認為,法院簽發的逮捕令違反《刑事訴訟法》和憲法,無法執行。(總臺記者 張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