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臺記者獲悉,當地時間6日,韓國警察廳國家調查本部表示,將繼續就尹錫悅逮捕令的執行與韓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進行協商。韓國警方隨後表示,尹錫悅逮捕令執行的主體應是公調處,警方認為不宜由警方來執行。
韓國警方隨後還表示,正在考慮在再次抓捕尹錫悅時逮捕阻攔人員。
當天,韓國警方稱,韓國公調處把執行逮捕被停職總統尹錫悅的業務移交警方。公調處也發佈公告稱,已于5日晚向韓國警察廳國家調查本部發送了對尹錫悅逮捕令執行的全權委託公文。
不久之後,韓國警察廳國家調查本部表示,公調處發送的尹錫悅逮捕令執行全權委託公文存在“法律缺陷”。隨後,警方又表示,今日抓捕尹錫悅存在“現實困難”。
尹錫悅的律師尹甲根就公調處將尹錫悅逮捕令的執行全權委託給警方一事發表立場文表示,公調處“不能像轉包工程一樣,將調查中的一部分全權委託給其他機關”。
2024年12月31日,韓國首爾西部地方法院以涉嫌發動內亂和濫用職權為由對尹錫悅發佈逮捕令,逮捕令的有效期于本月6日截止。公調處本月3日對尹錫悅執行逮捕令,但遭到總統警衛處阻攔。經過數小時對峙後,公調處宣告行動失敗,暫停執行逮捕令。6日,韓國公調處稱,將向法院申請延長對被停職總統尹錫悅的逮捕令有效期。
(總臺記者 張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