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中國政府網消息,12月31日,國務院發佈關於同意繼續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批復,詳情如下:
一、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15號),同意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目錄附後)。
二、國務院有關部門、上海市人民政府要根據上述調整,及時對本部門、本市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作相應調整,完善相適應的管理制度。
三、國務院將根據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改革開放措施的試驗情況,適時對本批復的內容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