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安部公佈“平安長江2024”專項行動10起典型案例,涉及非法捕撈水産品、非法採砂、盜竊等違法犯罪行為。這10起案例分別是:
1.江蘇鹽城謝某輝等人非法捕撈水産品案
2024年6月,江蘇省鹽城市公安機關破獲謝某輝等人非法捕撈水産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現場查扣3條大馬力快艇、8套電捕工具。經查,2024年4月以來,犯罪嫌疑人謝某輝等人在太湖水域,駕駛大馬力快艇採用電拖網方式實施非法捕撈犯罪。
2.江西景德鎮“5·16”非法捕撈水産品案
2024年5月,江西省景德鎮市公安機關破獲“5·16”非法捕撈水産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1名,搗毀逆變器打魚機生産窩點1個,現場查扣逆變器捕魚機等非法捕撈設備6套。經查,2024年4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汪某平等人駕船在浮梁縣等周邊水域,利用逆變器(超聲波捕魚器)多次實施非法捕撈。
3.四川達州“3·14”非法捕撈水産品案
2024年3月,四川省達州市公安機關根據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查組通報的線索,破獲“3·14”非法捕撈水産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7名。經查,2020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潘某國等人在渠江、州河、巴河流域內多次非法捕撈,並銷售至巴中、廣安、重慶等地,已查明涉案漁獲物案值500余萬元。
4.雲南昭通楊某川等人非法捕撈水産品系列案
2024年3月,雲南省昭通市公安機關破獲楊某川等人非法捕撈水産品系列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4名。經查,2022年12月至案發,犯罪嫌疑人徐某琳等人在雲南、四川境內長江、金沙江、岷江、橫江水域多次非法捕撈,並由犯罪嫌疑人楊某川等人銷售牟利。
5.安徽馬鞍山“6·16”非法採砂案
2024年7月,安徽省馬鞍山市公安機關聯合長航蕪湖分局破獲“6·16”非法採砂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查扣涉案船舶4艘。經查,2024年4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陳某等人利用非法改裝的隱形採砂船,在長江馬鞍山、蕪湖段非法盜採江砂並販銷至合肥巢湖等地,已查明涉案江砂5萬餘噸,涉案價值250余萬元。
6.湖北黃岡“3·26”非法採砂案
2024年3月,湖北黃岡市麻城市公安機關接當地砂管部門移交線索破獲“3·26”非法採砂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8名,現場查獲非法銷售盜採砂石窩點3處、查扣河沙7000余噸。經查,2023年1月至案發,犯罪嫌疑人彭某等人在舉水河流域盜採河砂並銷售牟利,已查明涉案河砂17.8萬餘噸,涉案價值達1000余萬元。
7.湖南郴州“1·01”非法採砂案
2024年1月,湖南省郴州市公安機關聯合廣東公安機關破獲“1·01”非法採砂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查扣砂石7000余噸。經查,2022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宋某慶等人在湘江源頭的漚江、浙水河汝城段盜採河砂,並將河砂銷往本省及湖北、廣東、福建等地,已查明涉案河砂達10萬餘噸,涉案價值500余萬元。
8.上海市公安局和長航公安局上海分局聯合偵辦的孫某才等人盜竊案
2024年9月,上海市公安局聯合長航公安局上海分局破獲孫某才等人盜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62名。經查,自2023年以來,以犯罪嫌疑人孫某才為首的犯罪團夥,多次在向船舶加注燃料油過程中,截取並盜竊船用燃料油,已查明涉案船用燃料油3000余噸,涉案價值1500余萬元。
9.重慶南岸區“6·11”祥港碼頭貨物被盜系列案
2024年7月,重慶市公安機關破獲南岸區祥港碼頭貨物被盜系列案,抓獲犯罪嫌疑人53名。經查,重慶祥港航運碼頭負責接運貨物的卡車司機陳某等人,在運輸途中多次以各種方式增加空車過磅重量,將多裝運的貨物據為己有,並銷贓牟利,已查明涉案價值500余萬元。
10.長航公安局安慶分局和安徽安慶市公安局聯合偵辦的“4·2”盜竊案
2024年4月,長航公安局安慶分局聯合安慶市公安機關破獲“4·2”盜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8名。經查,2022年11月至案發期間,犯罪嫌疑人邵某等人先後多次夥同運輸船船主在長江安慶、銅陵水域盜竊承運貨物,由朱某勝等人負責收購被盜貨物並販賣謀取非法利益,已查明涉案鐵礦砂4300余噸、煤炭300余噸,涉案價值400余萬元。
(總臺央視記者 陳昱 郝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