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今天發佈通告,通告指出,在2024年國家化粧品抽樣檢驗工作中,經四川省藥品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産品標簽標示名稱為發彩地去屑凈化洗髮液等15批次化粧品不符合規定,檢出《化粧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中規定的禁用原料。
根據《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化粧品生産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化粧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浙江省、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不符合規定化粧品涉及的註冊人、備案人、受託生産企業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採取風險控制措施並開展自查整改。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粧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粧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對違法産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總臺央視記者 余靜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