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網傳四川航空成都飛廈門的航班
疑發生意外
備降桂林後飛往廈門
12月1日,川航官方賬號作出回應:
11月30日成都飛往廈門的3U8925航班起飛後,客艙旅客隨身攜帶的充電寶出現煙霧。為保證飛行安全,飛機于18:38就近安全備降桂林,完成相關安全確認工作後再次起飛,于當天21:29將旅客送抵廈門。
類似的情況此前也有發生
今年10月20日下午
上海虹橋機場一航班進港靠橋下客時
廊橋區域內
一名旅客揹包內的充電寶發生自燃
現場工作人員將明火撲滅,無人員受傷
充電寶“上”飛機,有哪些規定?
如何避免充電寶變“充電爆”?
這些注意事項要牢記
↓↓
01
充電寶為何能帶上飛機卻不能用?
飛機客艙屬於增壓環境,在飛機起降過程中,客艙壓力是變化的,會從起飛前的1個大氣壓降到巡航時的約0.6個大氣壓,降落時再慢慢增加到1個大氣壓。
在這種環境下充電寶中的鋰電池會産生變化,此時如果使用充電寶,容易導致發熱、增加自燃的概率,危害飛行安全。
02
充電寶“上”飛機,有哪些規定?
關於容量:飛機上充電寶的容量有嚴格的限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大於160Wh的充電寶,是不可以帶上飛機的。
關於攜帶: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同時需要注意,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關於使用:在飛行過程中不得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於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03
充電寶在什麼情況下易爆燃?
劣質産品
充電寶主要由電芯、電路板和外殼三部分組成。其中,電芯的主要材質是鋰離子電池或鋰聚合物電池。不合格的電芯和電路板都有可能引發自燃甚至爆炸。根據國家規定,正規上市的充電寶必須取得3C強制認證,並且標注在産品上。
此外,如果充電寶的外殼質量不過關,一旦發生擠壓、衝擊、針刺或磕碰、跌落,充電寶內部電路和電芯極易出現短路、電芯漏液等問題,從而發生劇烈反應,就可能造成冒煙、起火、爆炸等嚴重後果。
過充時
充電寶充滿電一般需要幾小時甚至更長時間。如忘拔充電器,整天整夜充電,充電寶電池將處於過度充電的狀態,易發生電路故障,進而爆炸。
過熱時
充電時,如果將充電寶放在被子、盒子等不利於散熱的環境,或將充電寶置於太陽下等高溫區域,都有可能引發充電寶的自燃爆炸。
充電寶平時應存放在溫度適中、乾燥的地方,防止暴曬,其最佳使用溫度是0~40℃。
04
充電寶起火用什麼撲滅?
受潮、擠壓碰撞、破損、高溫都可能引起充電寶起火。如果遇到充電寶起火,該採用哪種滅火方式呢?
充電寶的電芯通常由幾塊鋰電池拼接組成,即便一塊電池的火熄滅,殘余的高溫也可能引燃旁邊的鋰電池。
乾粉滅火器的滲透性和降溫效果比較差,在應對充電寶著火時效果並不理想,而水能夠滲透到充電寶內部,有效滅火並起到降溫作用。
05
如何避免充電寶變“充電爆”?
選購正規産品
正規廠商的産品包裝上都會有廠家生産地址、電話、防偽碼、條形碼等信息,另外還要注意有無“CCC”標誌。
日常規範使用
勿超使用年限
在充電寶的一側,通常有可循環使用標識,中間的數字代表充電寶裏面電池的可循環使用年限。
△畫圈處為充電寶內電池可循環使用5年的年限標識。該充電寶已使用6年,尾部出現鼓包,屬超年限使用。圖源:山西晚報
充電寶作為消耗品,在頻繁使用中超過可循環使用年限的話,其內部電池可能會出現異常。
攜帶充電寶乘坐飛機時
一定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切記:飛行途中禁用充電寶
同時,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
不要購買劣質産品、不要過充
及時更換存在隱患的充電寶
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