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宣傳、維權難……直播帶貨背後這些問題不能忽視

來源:人民日報 | 2024年12月02日 06:56:14
人民日報 | 2024年12月02日 06:56:14
原標題:直播帶貨,熱鬧下的煩惱咋消除(金臺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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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記者 史一棋 孫立極

  不少讀者來信反映,直播帶貨行業迅速發展的同時,暴露出一些問題。無論是買家還是賣家,在“買買買”的熱鬧表象下都有著各自的煩惱。《直播電商行業高質量發展報告(2023—2024年度)》顯示,截至2023年12月,直播電商用戶達到5.97億,佔網民整體的54.7%,同比增長15.9%。

  記者採訪了消費者、帶貨主播及專家學者,探討如何讓直播間銷售買得安心、賣得順心。

  讀者反映,直播間購物遭遇欺詐,維權被“踢皮球”

  “在官方旗艦店直播間購買的純牛奶疑似變質”“明星直播、無人售後、虛假宣傳活動欺騙消費者”……在消費投訴平臺上,不少問題涉及直播間購物。

  《“雙11”直播帶貨消費調查報告》顯示,39.26%的受訪者遇到過直播間欺騙消費者、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問題。如今,欺詐形式花樣翻新,維權卻面臨困難。

  四川雅安市讀者張蘭(化名)今年40多歲,“身邊朋友都看直播購物,感覺自己落伍了,正好想買電動自行車,就在網絡直播間看了看。”

  10月8日淩晨,張蘭在抖音直播間聽某品牌主播介紹,國慶期間店舖搞百億補貼、廠家福利活動,該品牌一款電動車僅售399元。“太便宜了,就下單了。”

  張蘭按照直播間給的鏈結,支付了399元,卻一直沒找到電動自行車的訂單。到直播間詢問,主播説要到下午1點後才能顯示。等到下午仍沒看到訂單,她便開始聯絡客服,結果發現進入了怪圈。

  張蘭説,抖音直播的客服認為,訂單問題應向抖音商城投訴。抖音商城認為,張蘭沒有訂單記錄,不屬於商城問題,建議向抖音直播投訴。“不是同一家公司嗎?處理問題卻東推西推,互踢皮球。”更讓她無法理解的是,“打12345時,他們告訴我,投訴抖音直播要打北京12345;投訴抖音商城要打上海12345。因為兩家公司地址不一樣。”

  看不到訂單,那麼399元付到哪去了呢?張蘭向人民網“人民投訴”投訴,得到抖音平臺的答覆,張蘭才發現399元變成了給直播間的打賞。“我有直播間廣告截圖,怎麼可能變成打賞,且打賞的還是另一個直播間?”但平臺認為張蘭屬於“自身輸入錯誤、操作不當導致”,無法為她“轉移服務或者退款”。

  廣東網友“鋒行天下”有類似遭遇。今年6月底、7月初,她在小紅書直播間“承寶拆卡”購買多筆拆卡訂單,總計花費832元。後續查看時,她懷疑主播拆卡包時調包,將原本難抽到的卡片,換成常見的卡片。她向店舖投訴,店家拒絕公開直播回放視頻,也不肯退款。

  經查詢,“承寶拆卡”營業執照地址在河北承德市,但直播間由陜西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運營。網友“鋒行天下”先向承德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執法人員現場調查發現該地址並無該公司。由於該直播間發貨地址是陜西,她又向陜西相關部門投訴。西安市雁塔區市場監管局回復,小紅書平臺的商家主體信息顯示經營場所在河北承德市,陜西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作為一家直播帶貨基地,只收取場地費,直播經營與該公司無關。她非常生氣,再次查證出“承寶拆卡”經營者是陜西這家公司的監事,兩家公司絕非僅是租賃關係。在她兩個多月的努力維權下,9月25日,才收到了來自陜西某文化傳媒公司450元的退款。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全國12315平臺接收直播帶貨投訴舉報量逐年上升,5年來增幅高達47.1倍,售後維權困難是主要問題之一。

  北京師範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張勝軍説,直播帶貨交易背後的權責歸屬並不清晰,涉及店舖、直播基地、直播平臺、註冊地或屬地主管部門等多方,容易造成維權難,“消費者常常都不知道該找誰索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主播表示,勞動強度大、保障不足,還有“流量焦慮”、信譽危機

  在一些電商平臺,消費者不滿意,主播也有苦衷。李南(化名)是做進口保健品代購的直播帶貨主播。沒有簽約公司,她和丈夫就是整個團隊。她一般上午8點或下午2點上線開播,一播就至少3小時。其他時候要拍攝短視頻、剪輯直播切片、構思選題、撰寫産品介紹與推廣文案、關注平臺規則和活動。其間,還要見縫插針地回復客戶和品牌方消息,常常忙到晚上11點。

  從2022年3月開啟直播生涯,最初天天直播,每場至少4小時,專場更達6小時。直播期間,不敢喝水,怕上廁所,“生怕一暫停,辛苦積攢的觀眾就走了,這麼卷的行業裏,沒人願意等你。”這樣的高強度生活持續了一年半,去年大病一場。“沒辦法,流量與銷量直接挂鉤,幾乎每個主播都有‘流量焦慮’。”李南表示。

  店舖同樣也有“流量焦慮”。王鳳龍是一家銷售山西莜面産品企業的負責人,他們已經通過直播間銷售兩年多時間。直播間銷售價格便宜了,但銷售量大、穩定,薄利多銷,比之前賺得多些。“如果賣30塊錢,差不多15塊錢要用來引流。因為不花錢引流,幾乎沒什麼自然流量。”

  最近一段時間,不少頭部主播相繼“翻車”,虛假宣傳、品控不嚴等問題頻頻出現。李南坦言,自己見過不少號稱海外産地的産品,但包裝上連原産地國旗都能印錯,甚至直接印有醒目的非原産地文字,“這些假貨都通過了相應平臺審核,也都是從國內保稅倉發貨。既然平臺、直播間都認可了,主播只是售貨員,能怎麼辦呢?”

  《中國網絡視聽發展研究報告(2024)》顯示,截至2023年底,中國職業網絡主播數量已達1508萬人,意味著每100個人中就有1個職業網絡主播。聚燈光下的主播光鮮亮麗,但真實情況並非如此。

  “要想高薪,得付出極大強度勞動。一天只播一兩場絕對不夠,至少4場。我最多一天播過6場,不同場地、不同品牌,14個小時不停説話,一個月有一週這樣的強度,薪水才能到1.5萬元以上。”小傑(化名)2021年到浙江杭州市做職業主播,至今已經換過7家公司,因為多數小公司只會和主播簽署勞務合同而非勞動合同,除非合同裏有特別條款,公司與員工解除合同關係幾乎不用付出成本,“至於五險一金的保障,不太敢想。”

  有一次直播後,不少訂單退貨了,實際成交額沒達到預期,公司就要扣除小傑相應金額的工資作為補償。“賣貨多時沒獎勵我們,少了卻要我們補。”工作時間長、強度高,勞動保障不足,讓小傑陷入思考:工作責任、風險不應該與收入相當嗎?一名主播到底該承擔多少?

  專家建議,明確銷售主體責任,保障消費者權益,也保障勞動者權益

  實際上,針對有直播間銷售誇大其詞、虛假宣傳的問題,最近電商平臺加大了管理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李南表示,平臺政策經常調整,違禁詞限制愈發嚴格。售賣保健品時,“大腦”“心”“肝”等詞都不能提,一旦提及,就可能被降信用分甚至封禁賬號。王鳳龍也舉例,以他們生産的莜面來説,主播可以講有“飽腹感”,但不能提“減肥”。

  “一方面,法律法規對虛假宣傳處罰力度不算小,但直播間銷售,消費者較難舉證。”張勝軍説,另一方面,平臺對違規主播做出暫停賣貨等處理,但過段時間後,他們換個公司或賬號,又開始帶貨賣貨,讓監督效果打了折扣。此外,通過電商平臺跨區域購買已成為常態,市場監管屬地管轄原則如何更好適應新情況,值得關注和探討。

  “消費者在直播間只看到主播賣貨,但其背後的主體關係比較複雜。”針對目前直播間銷售消費者維權難問題,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教授、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呂來明認為,直播帶貨最應該明確的是責任主體是誰,“要明確誰在帶貨、帶誰的貨。”

  呂來明説,明確責任主體是約束平臺、直播間及主播本人的有效前提,也是事後維護消費者權益、處理主播與背後公司糾紛的有效前提。直播帶貨很多是直播間接受商品公司的委託,呂來明認為,要分清是主播在虛假宣傳、商品公司不知情,還是雙方對虛假宣傳均知情。“不同情況不同處理,誰違法就處罰誰,由誰負責賠償,這樣才有助於消費者更好維權。”他説。

  中國消費者協會消費指導部副主任趙宇認為,要壓實平臺的主體責任。她表示,電商平臺應該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則,建立黑、白名單,加大處罰力度,嚴厲打擊直播間欺詐、售後維權困難等行為,“引導商家誠實守信經營,可以要求商家直播帶貨時把每種商品的介紹錄屏上傳,為以後可能發生的各種糾紛留存證據,力爭將消費者購物後可能遇到的問題解決在購物之前。”

  直播帶貨屬於新就業形態的平臺經濟,網絡主播今年7月被列入“國家確定職業分類”的新職業勞動者,但網絡主播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卻不明晰。平臺用工往往涉及多個經營主體,企業間關係複雜,還普遍存在層層轉包的情況。

  對此,張勝軍認為應該堅持事實優先的勞動關係認定原則,根據用工事實認定企業和勞動者的關係,“如果主播對個人包裝、直播內容、演藝方式、收益分配等沒有協商權,對電商公司呈現個體對組織的從屬特徵,一般傾向於認定勞動關係。既然如此,主播的勞動者權益就應該得到保護。”

  “與網絡主播等新職業勞動者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形成,在社會保險參保、繳費、享受待遇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張勝軍建議,有關部門、公共機構可適時出臺優惠舉措,在就業培訓、專業人才培養、擴大新社會階層參與、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對主播人才發展予以支持;行業協會、平臺企業、直播企業等應採取積極措施,通過加強專業技能培養、項目資金支持、平臺流量扶持、優化績效考核、完善職級職稱評定等方式,支持激勵網絡主播人才有序、健康發展。

  (葉  鸝參與采寫)

編輯:及玥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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