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購房契稅優惠、聯合懲戒電詐、電子發票讓報銷更簡便……2024年12月,一大批新規將施行,哪一項與你有關?以下這些新規細節,可得好好瞧一瞧。
涉及買房
稅收新政重磅利好
財政部等三部門發佈《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自12月1日起執行。
契稅方面>>
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增值稅方面>>
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標準後,對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徵增值稅。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城市,對納稅人建造銷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普通標準住宅,繼續免徵土地增值稅。
同時,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的公告》,將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降低0.5個百分點。
調整後,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徵率下限為1.5%,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預徵率下限為1%,西部地區省份預徵率下限為0.5%(地區的劃分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11月22日,北上廣深4個一線城市全部宣佈:將從12月1日起,取消與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挂鉤的增值稅等政策。
電子發票來了
報銷將更簡便
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推廣應用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的公告,12月1日起,在全國正式推廣應用數電發票。
數電發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電子發票”的一種,是將發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數字化、號碼全國統一賦予、開票額度智慧授予、信息通過稅務數字賬戶等方式在徵納主體之間自動流轉的新型發票。
數電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後,報銷將更簡便,火車、飛機出行都可以開電子發票了。
懲戒電詐
這類人將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公安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劍指電詐!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共18條,主要包括懲戒原則、懲戒對象、懲戒措施、分級懲戒、懲戒程序、申訴核查等6個方面內容。非法買賣、出租互聯網賬號或被懲戒。
重點注意!幫助電詐者將被多維度懲戒。
“一簽多行”“一週一行”
往來港澳更方便
自2024年12月1日起,深圳市戶籍居民和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申請辦理赴香港旅遊“一簽多行”簽注,在1年內可不限次數往來香港地區,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
自2025年1月1日起,珠海市戶籍居民可以申請辦理赴澳門旅遊“一週一行”簽注,在1年內的每個自然周可前往澳門一次且僅限一次,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戶籍居民和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申請辦理赴澳門旅遊“一簽多行”簽注,在1年內可不限次數往來澳門地區,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城市公共交通升級
票價、停運等事項明確
《城市公共交通條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城市公共交通,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區域內,利用公共汽電車、城市軌道交通車輛等公共交通工具和有關系統、設施,按照核定的線路、站點、時間、票價等運營,為公眾提供基本出行服務。
國家鼓勵、引導公眾優先選擇公共交通作為機動化出行方式。
·城市公共交通企業不得將其運營的城市公共交通線路轉讓、出租或者變相轉讓、出租給他人運營
·不得擅自變更運營線路、停靠站點、運營時間或者中斷運營服務等
城市公園
將大家共建
《城市公園管理辦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提出>>
·鼓勵單位和個人通過認種認養、捐資捐物等形式,依法參與城市公園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推動城市公園共建共治共享。
·嚴禁在城市公園中以自建、租賃、承包、轉讓、出借、抵押、買斷、合資、合作等形式設立私人會所。
稅收立法再進一程
關稅法將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自12月1日起施行。作為我國制定的關稅專門法律,關稅法保持現行關稅稅制基本穩定、稅負水平總體不變。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與關稅法同步施行。作為關稅法的附件,稅則包括規則與説明、進口稅則、出口稅則三個部分。
外資投資門檻
將降低
商務部、中國證監會、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外匯局修訂發佈《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自2024年12月2日起施行。
辦法從五方面降低了投資門檻>>
·允許外國自然人實施戰略投資
·放寬外國投資者的資産要求
·增加要約收購這一戰略投資方式
·以定向發行、要約收購方式實施戰略投資的,允許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為支付對價
·適當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鎖定期要求
節水型企業
將獲鼓勵
《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自12月1日起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稅試點。
辦法規定,工業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達到國家用水定額先進值的納稅人,減徵本年度20%水資源稅。
嚴打拒不執行犯罪行為!
“兩高”聯合發佈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關於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12月1日起施行。解釋明確規定>>
·五項拒執罪“情節特別嚴重”情形
·進一步列舉十項拒執罪“情節嚴重”情形
·判決、裁定生效前隱藏、轉移財産的,可以構成拒執罪
兩用物項出口經營者登記制度
將取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條例取消兩用物項出口經營者登記制度>>
·增強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政策的透明度和規範性,明確擬定出口管制政策的考量因素和程序規定
·細化兩用物項出口管制許可便利措施及其適用條件、程序等
·嚴格兩用物項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管理,細化管控名單制度,建立關注名單制度,完善全鏈條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