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11月26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作用,更好滿足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同意,現就住房公積金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至8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至160萬元。
二、購買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其中,購買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5%。
三、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購買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40%。
四、貸款期限最長可以計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齡後5年,且不得超過68歲。
五、居民家庭在購房所在區內無住房的,新購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按首套住房認定。在購房所在區內符合“租一買一”“賣一買一”條件的,新購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按核減後的名下住房套數認定。
六、繳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産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無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租房提取限額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租房提取額度的通知》(穗公積金中心規字〔2023〕1號)、《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貫徹落實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政策的通知》(穗公積金中心規字〔2023〕2號)同時廢止。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讀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發佈,現將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Q1
首套住房貸款未結清的,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嗎?
是的。但未結清貸款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結清後才能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Q2
如何確定所購住房屬於保障性住房?
以住建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為準。
Q3
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執行什麼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符合廣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購資格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執行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Q4
若家庭成員之一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其他家庭成員能否共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不能。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須為房屋買賣合同的買方。
Q5
如何理解《通知》所指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
是指至少有一個子女未滿18周歲,並且子女個數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家庭。
Q6
符合《通知》要求的二孩及以上家庭應提供什麼材料?
可以體現家庭子女情況的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等材料。
Q7
離異、再婚家庭的子女個數如何計算?需提供什麼資料?
子女個數計入擁有撫養權的一方,申請貸款家庭需提供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材料等可證明子女撫養關係的證明材料。
Q8
收養子女是否計入家庭子女個數?
收養子女計入家庭子女個數,申請貸款家庭需提供戶口簿或收養登記證等可證明收養關係的證明材料。
Q9
如符合多種最高額度上浮情形的,上浮額度能否累加計算?
不能。申請人同時符合廣州市多種可上浮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為上限,上浮額度不累加計算。
例如,李某和配偶張某有兩個未成年子女,其購買的房屋為新建二星級綠色建築,則李某和張某同時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40%和上浮20%的情形,其共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最高額度可上浮40%,上浮後貸款最高額度為224萬元。
(注意:實際業務中,最終可貸額度將結合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家庭收入、購房總價款、首付比例等因素綜合計算得出。)
Q10
退休年齡如何計算?
退休年齡男性按63歲計算,女性按58歲計算,高級專家、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的退休年齡以國家相關文件規定為準。
Q11
正在辦理過程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否可以按《通知》政策執行?
如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未辦理過戶抵押,則可以向原貸款辦理網點提出按《通知》政策辦理的訴求,根據貸款辦理網點的指引進行資料修改或者撤銷貸款後重新申請。
Q12
無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租房的,可提取額度如何調整?辦理提取的流程和材料有何變化?
《通知》實施之日起,無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租房提取額度由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至2000元。提取流程和材料無變化,繳存人可通過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和微信公眾號辦理,無需提交材料。若前往住房公積金業務承辦銀行網點辦理的,需攜帶身份證原件。
Q13
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租房提取額度是否可以上浮?
可以。根據《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穗公積金中心規字〔2023〕5號)的規定,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無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租房提取額度上浮40%。《通知》實施後,家庭提取額度上限提高至56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