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近日從相關部門獲取到的《昆明盤龍臨街商鋪“7·22”較大戶外招牌墜落事故調查報告》顯示,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因戶外招牌設施管理責任人未儘管理義務,運行管理長期缺失,政府有關部門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認真不負責,造成安全隱患長期未得到整治而導致的生産安全責任事故。
2024年7月22日21時59分,昆明市盤龍區聯盟街道金江路156 號金康園綜合樓一樓5家商鋪戶外招牌設施墜落,造成3人死亡,7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68.7萬元。目前,6名輕傷人員現已出院,1名重症人員仍留院治療。3名遇難者、6名傷者已達成賠償協議。
去年有店舖裝修時已發現金屬鋼架銹蝕嚴重
涉事建築物為四層混凝土框架結構經營性用房(以下簡稱金康園綜合樓),建築面積5927平方米,産權人為劉澤民。事發時,金康園綜合樓共有14家承租戶經營,四樓頂部建築物為産權人自建。
調查報告顯示,經查,墜落的戶外招牌為附7號至附10號商鋪的門頭招牌,2004年劉澤民購買房屋時,墜落招牌位置商鋪由昆明方華蔬菜連鎖有限公司承租經營至2005年(未安裝鋼架設置門頭招牌),2005年7月,昆明三九濟民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承租商鋪經營,並製作安裝金屬鋼架設置了門頭招牌,2012年8月合同到期後退租,設置的門頭招牌按合同約定歸劉澤民所有並繼續沿用。之後,涉事商鋪經多次流轉,戶外招牌設施被後續承租商戶在原鋼架基礎上多次改裝並加大,2017年11月,劉澤民統一改造了該戶外招牌,統一風格、造型、色調和外挑尺寸,招牌外挑尺寸再次加大至2.25m。後續涉事商鋪又經20多次轉手經營,戶外招牌也相應更改變動直到事發時。其中2023年3月,滇吖吖鮮牛肉冒菜店西側相鄰的水城羊肉米線店(附11號)裝修時,拆除原有的金屬鋼架全部重新製作門頭招牌;2023年5月,華萊士餐飲店東側相鄰的慧毅餐廳(附6號)裝修時,見金屬鋼架銹蝕嚴重,感覺不安全就拆除原有的金屬鋼架全部重新製作門頭招牌。
增加的荷載超出原支座的承載能力
調查報告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戶外招牌外挑尺寸過長致荷載增大,鋼架支座及錨固螺栓長期處於抗拔承載能力極限狀態附近,在風荷載及落水振動長期作用下,導致施工不規範的第二、第五錨固點錨栓鬆動形成間隙,螺栓銹脹,造成受力破壞並持續惡化,最終喪失抗拔能力,錨固連接失效,繼而發生戶外招牌傾覆墜落。
具體為:經對戶外招牌結構復核,招牌總長26.25m,高2.1m,外挑長2.25m,主要受力構件由L型角鋼和矩形方鋼組成,鋼架結構佈置不規則統一,鋼架存在新舊構架共存情況,為焊接加長,最初外挑約為1.03m,後經方鋼點焊連結加長至2.25m,其外挑尺寸不合理,外加作用於招牌的鋼架、石膏板、木飾面板、防水材料、彩鋼瓦、廣告板材等組件自重,以及鐵灶臺(包含鐵基座)、鐵鍋、金屬框及竹制筲箕、排水管等雜物自重,增加的荷載超出原支座的承載能力(經過磅稱重共計7130千克,其中毛鐵凈重1350千克,其餘雜物總重5780千克),在風荷載及落水振動長期作用下,導致第二錨固點(正渝面館店)和第五錨固點(滇吖吖鮮牛肉冒菜店)矩形支座上排螺栓錨固鬆動,鑽孔與螺桿間隙擴大,膨脹螺栓錨固套筒與空氣接觸銹蝕,錨固強度降低,最終抗拔能力喪失直至拔出;年久失修,經檢測機構對鋼架整理,墜落戶外招牌鋼構構件均有不同程度的銹蝕,被拔出的膨脹螺栓銹蝕嚴重,其中最外側方鋼銹蝕最為嚴重,部分構件已腐蝕,防銹涂層基本失效;此外,鋼架安裝施工不規範。
盤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存在嚴重形式主義
調查報告中披露,事故涉及有關單位(部門)專項整治敷衍了事,多次錯過了排查發現問題、消除隱患的時機,督促指導長期嚴重缺位。聯盟街道城管中隊巡查檢查“走過場”,長期發現不了戶外招牌設施的安全隱患,2024年1月至6月28日期間,共排查戶外店牌12053 塊,清理排查存在安全隱患的戶外店牌“零”塊;盤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在戶外廣告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只發文提要求,不見諸行動,安全風險意識薄弱,僅對基層巡查檢查情況做統計,存在嚴重形式主義與官僚主義,對基層工作落實中存在的問題視而不見,督促指導基層工作長期嚴重缺位;截至事發前,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未排查出重大隱患,行政處罰數據為“零”,排查出重大風險5項均不涉及戶外廣告設施、戶外招牌,落實行業安全監管不到位。未及時發現糾正戶外招牌設施“零”整治行為,專項整治工作不認真負責。
房屋産權人劉澤民、房屋管理人徐健峰涉嫌犯罪,相關問題線索及材料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前者在整個出租經營過程中,只租不管,未能建立安全生産管理制度,加強戶外廣告設施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維護。後者在房屋管理過程中,認為戶外招牌安全管理事不關己,是承租戶分內之事。
對於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的聯盟街道、盤龍區及有關部門的公職人員履職方面的問題線索及相關材料,移交昆明市紀委市監委昆明盤龍臨街商鋪“7·22”較大戶外招牌墜落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
調查報告還指出,盤龍區職能部門間的事故信息互通不暢,多部門在突發事件緊急信息報送工作中短板明顯,相關部門只向單位主要領導報告,未能按要求及時將相關情況逐級上報。一些領導幹部對風險熟視無睹、視而不見,不知敬畏、不曉利害,有的麻木僥倖,不把別人的教訓當教訓,錯失了化解風險、避免事故發生的機會。
“戶外廣告設施安全涉及多個環節、多個部門單位,多個管理責任人,有一個關口把住就能夠切斷事故鏈。”前述調查報告稱,在這起事故中,房東、店主、監管人員和單位層層失守、監管失控,有的搞形式、走過場,敷衍了事,導致歷次整治虎頭蛇尾、不了了之,不願再進一步,達“最後一米”,人為造成監管盲區,貽誤風險處置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