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山東省委批准,山東省紀委監委對濰坊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范福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范福生喪失理想信念,忘卻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組織意識淡漠,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干預幹部調整,違規為他人在人事方面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縱容親屬利用其職權或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市場經濟活動;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貪婪無度,公器私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濫權妄為,違規決策,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
范福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范福生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濰坊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