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文化和旅遊部網站消息,11月25日,文化和旅遊部發佈對《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促進旅行社研學旅遊業務健康發展的通知》的解讀。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研學旅遊是近年來快速發展的教育與旅遊相融合的新業態,在提升青少年精神素養、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等方面所發揮的作用日益彰顯,得到了旅遊者,特別是廣大家庭和青少年的青睞與積極參與。
在快速發展、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目前研學旅遊市場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亂象,部分研學旅遊産品廣告宣傳不實,內容質量不高,産品價格與所提供的服務之間不相匹配,還有個別産品存在安全方面的風險隱患。由於目前研學旅遊的主要參與者是青少年,其中相當部分是未成年人,研學旅遊活動直接關係到廣大青少年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權益,上述問題的存在受到了各有關方面的高度關注,社會上也積極呼籲要根據研學旅遊發展的最新形勢,儘快完善研學旅遊管理機制,加強行業管理,切實提升研學旅遊質量。
研學旅遊活動鏈條長,涉及主體類型多樣。有學校組織的研學實踐教育活動,也有各類經營者面向市場提供的研學旅遊産品和服務。在眾多類型的研學旅遊産品和服務經營者中,旅行社是其中一類,此外還包括大量的教育機構、培訓機構等,另外還有提供研學旅遊資源(內容)以及旅遊相關服務的各類研學旅遊營地、基地、合作商、供應商等。
針對研學旅遊領域的這種特點和規律,近一段時間以來,文化和旅遊部積極會同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等相關部門,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明確了各部門在研學旅遊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負責對旅行社經營研學旅遊業務進行監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學校組織的研學實踐教育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市場監管行政部門負責對市場主體經營研學旅遊業務的廣告、合同進行監督管理。文化和旅遊部根據職責分工,印發《關於促進旅行社研學旅遊業務健康發展的通知》,旨在進一步加強對旅行社經營研學旅遊業務的規範引導,切實提高旅行社研學旅遊産品質量和服務水平。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通知》共有9條,包括:注重研學旅遊正向引導、豐富研學旅遊資源供給、發揮研學旅遊標準引領作用、制定推廣研學旅遊合同示範文本、強化研學旅遊安全管理、防範出境研學旅遊風險、加強研學旅遊市場監管、培育研學旅遊專門人才,以及落實研學旅遊主體責任等。主要內容聚焦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促進研學旅遊業態發展。《通知》提出豐富研學旅遊資源供給,鼓勵文化、歷史、藝術、科技、教育、體育、自然資源等領域和工業、農業、服務業等行業面向社會提供優質研學旅遊資源。提出由文化和旅遊部&&制定研學旅遊産品、服務、營地、基地標準,鼓勵行業組織制定研學旅遊相關的質量標準,發揮標準引領作用和行業自律作用。提出支持將研學旅遊從業人員納入文化和旅遊行業人員培訓體系。支持有條件的職業學校開設研學旅遊相關的專業和課程等。
二是規範旅行社與消費者簽約履約行為。《通知》提出由文化和旅遊部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制定推廣研學旅遊合同示範文本,積極引導旅行社參照示範文本與消費者簽訂書面研學旅遊合同,規範旅行社在提供研學旅遊産品時與消費者之間的簽約履約行為。
三是強化研學旅遊安全管理和風險防範。要求旅行社在經營研學旅遊業務時選擇具備資質的供應商、合作商,與具備開放條件和接待服務能力的機構開展合作,落實旅行社用車“五不租”規定,對研學旅遊産品進行安全評估,不得將未開發開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區域納入研學旅遊産品。要求旅行社和在線旅遊經營者發佈研學旅遊産品時要對內容及宣傳進行嚴格把關,確保赴境外研學旅遊內容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等。
四是加強研學旅遊市場監管。《通知》強調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和相關執法機構應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加大對旅行社經營研學旅遊的監督管理和服務力度,暢通舉報投訴渠道,依法查處旅行社、在線旅遊經營者在經營研學旅遊産品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通知》主要發揮什麼作用?
一是加強正向引導,推動研學旅遊領域健康發展。《通知》積極引導旅行社在經營研學旅遊業務中樹立正確導向,把握研學旅遊規律,強化産品內涵建設,規範經營行為,提升産品質量,從而確保旅行社經營研學旅遊業務能夠健康、有序、安全、可持續發展。引導旅行社進一步加強對研學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能力、對研學旅遊課程的整合供給能力,對青少年群體有針對性的服務保障能力,發揮在研學旅遊規範經營中的示範帶動作用。通知要求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把研學旅遊作為推動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發展,加快實現旅遊強國目標的重要內容,宣傳研學旅遊經營活動中的規範行為和創新舉措,引導全社會認識研學旅遊活動的積極意義。
二是回應群眾期待,增加優質研學旅遊産品和服務供給。研學旅遊市場的快速增長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對高層次、高品質精神文化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近年來,文化和旅遊部聯合相關部門,出臺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引導支持各級各類文化和旅遊資源面向廣大青少年積極提供優質服務,助力青少年綜合素養提升和全面發展。這次的《通知》中也明確提出,鼓勵各行業各領域面向社會提供優質研學旅遊資源,鼓勵相關機構面向青少年推出更多公益性的研學旅遊活動,不斷豐富研學旅遊資源供給。同時《通知》也提出支持建設一批優質研學旅遊營地基地,培育一批優質研學旅遊品牌和企業,打造一批優質研學旅遊産品。通知要求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加大對研學旅遊資源調查摸底的力度,制定研學旅遊産品開髮指引,為研學旅遊市場發展提供積極保障。
三是強化規範管理,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針對社會關注度高的研學旅遊産品廣告宣傳、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通知》從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青少年切身利益的角度出發,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進一步明確了研學旅遊相關主體的主體責任,包括要求研學旅遊的經營者對研學旅遊産品進行宣傳推廣時,要與公益、志願、支教、助學、校外培訓、競賽等其他類型活動進行區分,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要求在線旅遊經營者發佈研學旅遊産品應履行審核責任和告知義務,確保平臺信息內容真實準確。提出在研學旅遊合同示範文本中明確研學旅遊課程、師資、服務安排等相關的條款,規範旅行社與消費者的簽約履約行為等。
四、其他需要説明的內容?
一是2016年教育部聯合11部門印發了《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明確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是由教育部門和學校有計劃地組織安排,通過集體旅行、集中食宿方式開展的研究性學習和旅行體驗相結合的校外教育活動,明確由教育部門&&,加大對研學旅行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管理指導。本《通知》中也再次重申“學校組織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規範管理”。本《通知》主要針對的對像是旅行社經營研學旅遊業務的市場化行為,與學校組織的研學實踐教育活動有所不同。同時,使用研學旅遊能更好地與旅遊業相關政策法律、規劃標準等相統一相銜接。
二是考慮到目前研學旅遊市場的主要參與者是青少年,其中相當部分是未成年人,本《通知》主要針對旅行社面向青少年群體經營的研學旅遊業務,以更好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對旅行社面向其他年齡段參與者提供的研學旅遊産品,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可參照本《通知》加強規範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