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市説新語”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標準物質審評專家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共22條,旨在充分發揮專家在標準物質管理中的作用,規範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管理,保證標準物質定級鑒定工作的質量和公正性。
近年來,市場監管總局大力實施標準物質能力提升工程,加大標準物質研製應用,面向生命科學、生物醫藥、環境監測、食品安全、自然資源、刑事司法等重點領域,新批准建立了一批國家標準物質,目前累計批准國家標準物質1.78萬餘項。標準物質創新性強,穩定性、均勻性技術要求高,涉及專業範圍廣。為有力支撐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工作,市場監管總局建立了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庫。
《暫行規定》明確標準物質審評專家的管理部門。市場監管總局負責建立國家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庫和審評專家的監督管理,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優先選派和使用專家庫中的審評專家參與受權的標準物質技術審評。《暫行規定》同時明確了標準物質審評專家應具備的條件、考核的具體內容以及應當履行的責任和義務等,還對標準物質審評專家的審評項目變更、個人技術檔案更新維護、知識培訓、違規處理和審評質量監督等提出了要求。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以發佈《暫行規定》為契機,進一步規範標準物質審評專家管理,有效保障標準物質的質量水平,大力推動標準物質研製生産創新發展,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計量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