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法仲介為達到營銷目的,散播所謂“2024年徵信恢復新規”不實言論,以此誘導社會公眾。對此,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發佈聲明稱,目前並未有新規定發佈,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將予以刪除。
針對網上不實信息或言論,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提醒廣大社會公眾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避免造成損失。
(總臺央視記者 張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