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海南省東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10月6日發佈通知稱,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購買我市商品住房無需審核購房人資格。鼓勵各類人才到我市創業就業。同時,取消商品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商品房自取得不動産權證之日起即可轉讓。
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按照本通知執行。若執行期間如國家和省出臺新的政策規定,以上級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