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國家發展的主陣地與增長極。城鎮化是伴隨工業化發展,非農産業在城鎮集聚、農村人口向城鎮集中的自然歷史過程,是全球工業化進程的必經階段。
75年來,中國經歷了世界歷史上規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鎮化進程。
國家統計局近日發佈新中國75年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下稱“系列報告”)顯示,2023年末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66.16%,比1949年末提高55.52個百分點,年均提高0.75個百分點;2023年末,我國城鎮常住人口已達9.3億人。
中國的城鎮化進程經歷了哪些階段?遇到哪些問題?如何突破與推進?未來城鎮化的趨勢和重點是什麼?
城鎮化進入第五個階段
系列報告將我國城鎮化歷程分為五個階段:
一是起步階段(1949~1957年)。伴隨國民經濟恢復和發展,一批新興工礦業城市誕生,人口向城市聚集,城鎮人口數量不斷增加;這一階段城鎮化率年均提高0.59個百分點;
二是調整鞏固階段(1958~1978年),城鎮化率年均提高0.12個百分點;
三是穩步提升階段(1979~1995年)。大批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各項城鄉改革和對外開放舉措密集出臺,這一時期,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年均提高0.65個百分點;
四是快速增長階段(1996~2011年),年均提高1.42個百分點;
五是高質量發展階段(2012年至今)。以人為本的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加快,三大城市群一體化推進。這一階段,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19個百分點。
隨著我國城鎮化率提升,城市規模逐步擴大:城市數量顯著增長;城市人口規模逐步擴大;城市地域面積增加;城市區域分佈更加均衡。
系列報告顯示,1948年末,我國城市共有58個,新中國成立後,大批縣城改設為城市。1949年末,全國城市共有129個(其中,地級以上城市68個、縣級市61個),建制鎮2000個左右;2023年末,城市個數達到694個(其中,地級以上城市297個、縣級市397個),建制鎮21421個。2023年末,我國地級以上城市常住人口達到6.7億人,比1949年末增長了16倍;常住人口超過500萬的城市有29個,超過1000萬的城市有11個。
20世紀80年代後,以城市群為主體的城鎮化空間格局持續優化,人口遷移流動方向發生了根本逆轉,流動人口集中趨勢明顯。
系列報告稱,2020年,11個主要城市群人口達到6.3億人,佔全國人口的44.6%。2010~2020年,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長三角城市群人口分別增長了35%、12%;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超大城市數量由6個增加到7個,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特大城市數量由10個增加到14個。2020年全國27個省會城市(不包括直轄市)常住人口2.3億人,比2010年增加5343萬人,增長30.3%;各類城市城區人口達5.8億人,佔全國人口的四成,比2010年增加1.7億人,佔比提高10.8個百分點。
城鄉融合推進,使得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城鎮居民的差距不斷縮小。“全國城鄉居民收入比由2012年的2.88下降到2023年的2.39。”系列報告顯示。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加快
由鄉村到城鎮、由中西部地區向東部沿海地區的人口流動是推動城市建設與城鎮化發展的重要因素。
進入21世紀,我國流動人口迅猛增長。2000~2020年,流動人口從1.21億人增加到3.8億人。這意味著,平均約每4個人中就有一人是流動人口,這是我國人口發展變化最顯著的特徵之一。
城鎮化率是反映城鎮化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指標。與流動人口以及戶籍相關,我國城鎮化率有兩種統計口徑,即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
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反映的是常住人口的城鄉分佈情況,城鎮地域擴張和人口從鄉到城的流動是影響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的主要因素。
戶籍制度改革前,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是指非農業人口比重。戶籍制度改革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主要反映人口戶籍的城鄉分佈情況。城鎮地域擴張和戶口的鄉城遷移是影響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的主要因素。
由於戶口的鄉城遷移力度小於人口的鄉城流動,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增長幅度小于常住人口城鎮化率。
就2024年一季度國民經濟運行情況答記者問時,國家統計局副局長盛來運稱,我們的城鎮化沒有完成,2023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是66.2%,但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還不到50%,還有1.8億的外出農民工在城裏沒有完全市民化。
為縮小兩者差距,讓在城鎮常住的農民工等農村戶籍人口享受城鎮居民待遇,深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措施陸續出臺。
近年來,隨著新型城鎮化的深入推進,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的落戶限制基本取消,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加快。
新型城鎮化縱深推進
城鎮化快速推進,吸納了大量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提高了城鄉生産要素配置效率,推動了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帶來了社會結構深刻變革,促進了城鄉居民生活水平提升。
與此同時,10年前發佈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稱,在城鎮化快速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必須高度重視並著力解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例如,大量農業轉移人口難以融入城市社會,市民化進程滯後;“土地城鎮化”快於人口城鎮化,建設用地粗放低效;城鎮空間分佈和規模結構不合理,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不匹配;城市管理服務水平不高,“城市病”問題日益突出等。
“隨著內外部環境和條件的深刻變化,城鎮化必須進入以提升質量為主的轉型發展新階段。”《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稱。
“經過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取得重大進展。近十年累計1.65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範圍顯著擴大。”今年8月初,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介紹《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時,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鄭備表示,但城鎮化發展中還存在一些問題,比如,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仍待提高,一些中小城市和縣城對産業和人口的承載能力不足,超大特大城市對周邊的輻射帶動作用發揮不夠,部分城市安全韌性存在短板弱項。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必須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構建産業升級、人口集聚、城鎮發展良性互動機制。
為落實部署,今年7月底國務院印發《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提出,經過5年的努力,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市渠道進一步暢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進一步健全,協調推進潛力地區新型工業化城鎮化明顯加快,培育形成一批輻射帶動力強的現代化都市圈,城市安全韌性短板得到有效補齊,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升至接近70%。
“突出以人為本,把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作為新型城鎮化首要任務,實施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行動,以進城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為重點、兼顧城市間流動人口,統籌推進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和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著力解決好農業轉移人口最關心的穩定就業、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會保險等問題,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激勵政策,健全進城落戶農民農村權益維護政策。”鄭備説。
從該《行動計劃》可以看到,新型城鎮化戰略深入實施,也將聚焦兩類重點地區分類施策:一是對城鎮化率低且人口規模大的地區,實施潛力地區城鎮化水平提升行動,協調推進新型工業化城鎮化,構建産業梯度佈局、人口就近就業、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的良性互動格局;二是,對城鎮化率較高且人口持續集聚的地區,實施現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動,加快轉變超大特大城市發展方式,依託中心城市輻射帶動周邊市縣共同發展,推動通勤便捷高效、産業梯次配套、生活便利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