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財政部等五部門8月27發佈通知,《市內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屆時,各市內免稅店將按照《辦法》規範相關管理工作。
按照通知,在北京、上海、青島等地的6家市內免稅店和13家可轉型為市內免稅店的外匯商品免稅店,從2024年10月1日起適用《市內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同時,根據通知,在廣州、成都、深圳等8個城市,各設立1家市內免稅店。
根據《辦法》,市內免稅店是指按規定設立在市內,向即將出境的旅客銷售免稅商品的商店。市內免稅店的銷售對像是指即將在60日內搭乘航空運輸工具或國際郵輪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國籍旅客)。
市內免稅店主要銷售便於攜帶的消費品,鼓勵市內免稅店銷售國貨“潮品”,將具有自主品牌、有助於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特色産品納入經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