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將於9月1日起調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來源:央視網 | 2024年08月26日 15:22:49
央視網 | 2024年08月26日 15: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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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視網消息:天津市發改委網站消息,根據天津市城市燃氣管網居民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規定,結合上遊企業供天津市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變動情況,為保障天然氣市場供應穩定,決定調整天津市城市燃氣管網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銷售價格

  根據上遊氣價變化,自2024年9月1日起調整天津市城市燃氣管網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每立方米平均提高0.07元。調整後的價格具體是:

  (一)居民生活用氣。一檔用氣價格每立方米2.86元,二檔用氣價格每立方米3.36元,三檔用氣價格每立方米4.11元。

  (二)居民獨立採暖用氣。一檔用氣價格每立方米2.76元,二檔用氣價格每立方米3.36元,三檔用氣價格每立方米4.11元。

  (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用氣價格每立方米2.89元。

  (四)農村“煤改氣”居民家庭冬季採暖用氣價格每立方米2.76元。

  調整後的價格及各檔用氣量見附表。

  二、配套措施

  (一)低保戶、特困戶等低收入家庭用氣按一檔氣價執行,不執行階梯氣價。

  (二)涉及居民階梯氣價結算週期仍按照《市發展改革委關於天津市居民用氣實行階梯價格的通知》(津發改價管 〔2015〕984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有關要求

  (一)各燃氣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做好抄表計量、價格結算等工作。強化政策解釋解讀和用戶服務工作,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強化氣源保障,確保全市天然氣穩定安全供應。

  (二)按照價格管理權限,濱海新區、武清區、靜海區、寧河區、寶坻區、薊州區應結合實際聯動調整本區域城市燃氣管網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相關價格制定情況及時報送天津市發改委。

編輯:宿黨輝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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