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一早,東部戰區及中國海警接連發佈消息。
7時45分開始,中國人民解放軍東部戰區位台灣海峽,台島北部、南部、東部及金門島、馬祖島、烏丘嶼、東引島周邊,開展聯合演訓。
隨後,中國海警宣佈,福建海警組織艦艇編隊位烏丘嶼、東引島附近海域開展綜合執法演練,檢驗聯合巡航、快速反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兩條消息共同指向了兩個台灣省所屬島嶼,即烏丘嶼、東引島。
一位相關人士告訴譚主,此次執法演練行動,也同樣進入到了臺當局在烏丘嶼、東引島附近所劃定的所謂“禁止、限制水域”。
自進入5月份以來,中國海警位金門附近海域,已經開展了多次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而在對歷次執法行動進行分析和對比後,一位長期關注中國海上執法行動的專業人士告訴過譚主,中國海警將會參照“金門”模式,將自己執法行動的範圍,逐漸擴大到馬祖、澎湖,乃至是整個台灣海峽。隨即, “‘金門’模式”一詞被島內諸多媒體引用討論。
這一次,中國海警用實際行動證明,“金門”模式,已經復刻到了新的海域。
而要讀懂此次演練範圍的再擴大意味著什麼,我們就必須先了解一下東引島和烏丘嶼這兩個島嶼的現狀。
位於閩江入海口東北方向的東引島歸屬臺當局下屬的“連江縣”管轄,是馬祖列島的一部分。
東引島與福州市隔海相望,是臺當局監控大陸海警船和軍艦在附近海域活動,以及出入閩江口的重要據點,戰略位置非常重要。
另外,東引島的地形非常險要。基於以上兩個原因,臺當局一直將東引島視為對抗大陸的重要軍事據點,其上不僅常年有臺當局軍事人員駐紮,還建有導彈發射基地和雷達基地。
與東引島情況類似,烏丘嶼也是一座距離大陸並不遠的“軍事堡壘”。
譚主注意到,在過去幾年間,無論是東引島還是烏丘嶼,駐紮于其上的台灣當局軍事人員,都曾多次舉行過“反登陸作戰”操演和“對海實彈射擊”訓練,其強烈的針對性已經不言自明。
由此,不難得出結論,雖然這兩處島嶼和大小金門一樣,都同樣處於台灣當局的實控之下,但與兩岸漁民共同生産生活、正積極融入廈金“同城生活圈”的金門島不同,東引島和烏丘嶼身上的軍事色彩明顯更重一些,甚至可以稱它們是臺當局刻意打造出來對抗大陸的“橋頭堡”。
也正是因為如此,此次中國海警在發佈相關信息時,沒有使用此前曾經屢次使用的“執法巡查”這一説法,而是換上了“綜合執法演練”這個新的表述。
演練的內容具體是什麼?我們可以從一個與這一細節變化相對應的事實來看,那就是東部戰區軍艦和軍機的出動,與中國海警實現了軍警協同的升級。
此前中國海警在金門附近海域執行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時,為的是維護海域作業秩序,並捍衛包括台灣地區在內的中國漁民合法正當權益和生命財産安全,因此採用形式相對溫和、性質上更加接近民事領域的“執法巡查”即可。
但在這次的巡航行動中,中國海警開展執法行動的海域位於臺當局軍事人員駐紮的島嶼附近,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軍事化和準軍事化屬性。
在這種情況下,東部戰區出動軍艦軍機,在外圍繞航繞飛以策應中國海警的行動,與中國海警通過軍警協同的方式開展執法演練,就顯得很有必要。
這種協同,不僅是解放軍內部的協同,也是向軍警協同升級拓展。
譚主了解到,儘管臺當局一直試圖著力將東引島和烏丘嶼推上對抗大陸的第一線,但和大擔、二擔兩島的情況類似,東引島和烏丘嶼的面積都很小,島上既缺乏淡水資源,也無法實現食物和補給品的自給自足,絕大部分生活必需品都必須從台灣本島運輸過來。
而這也意味著,中國海警艦艇編隊和東部戰區的軍艦軍機,在未來都有可能對從台灣本島駛向東引島和烏丘嶼的運補船進行例行執法,並登上運補船執行臨檢和其他執法行動。
毫不誇張地説,只要這些運補船和它們服務的對象有破壞、危害中國海洋主權和中國漁民合法權益的可能性,那麼無論這些船隻的歸屬者是臺當局的所謂“軍事部門”還是其他,中國海警艦艇編隊和東部戰區的軍艦軍機,就一直保留有依法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另外,軍事專家還向譚主指出,此次中國海警進入東引島和烏丘嶼的航線,也顯得十分靈活多變。
在進入東引島附近海域時,是從南側進入的,而在進入烏丘嶼附近海域時,就是從北側進入的。這也意味著中國海警和東部戰區完全有能力粉碎臺當局所謂“封鎖閩江口”和“奪取制海權”的妄想,並破除臺當局對“禁止、限制水域”的錯誤認知。
更重要的是,中國海警艦艇編隊在進入所謂的“禁止、限制水域”時,既有切角進入的航跡,也有錯位進入的航跡。
而這也意味著,中國海警在東引島和烏丘嶼的執法行動,絕不會僅限于這一次。
可以説,針對不同海域的不同情況有的放矢,適當調整策略和方式,有針對性地將“金門”模式鋪開到馬祖、澎湖和台灣海峽,也是眼下和今後中國海警開展執法行動的一項重要原則。
在金門,中國海警開展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時,服務的對像是高度認同中國海警相關行動的兩岸漁民,因此也就有了“金門”模式。
而現在,中國海警在東引島和烏丘嶼附近開展執法演練時,儘管所要服務的對象沒有變,但卻新增了臺當局的軍事人員和軍事設備這一需要提防和針對的實體。
因此,中國海警就在原本“金門”模式的基礎上加以“迭代”,在東部戰區軍艦軍機的策應下開展執法演練,我們也可以將這種新模式稱之為“東引島”模式或“烏丘嶼”模式。
參照這樣的思路,我們也同樣可以期待,中國海警的執法行動,又會在“東引島”模式或“烏丘嶼”模式上如何“優化”和“升級”,並最終形成一套方式靈活,機制完備的“臺海”模式。
每當這樣的模式變得更加成熟一些,就距離敲響“台獨”分裂分子的喪鐘更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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