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福建海警位金門附近海域依法開展執法巡查。
這是繼2月18日、2月25日之後,中國海警第三次發佈相關的新聞稿。
譚主了解到,中國海警在金門附近海域的執法巡查行動已經常態化,一個月要執行多次執法巡查任務,但並不是每次行動都會發佈新聞稿,而是擇機發佈相關信息。
此外,譚主還了解到,這次執法巡查任務,進入了臺當局所謂的“禁止、限制水域”。
如何理解海警的執法巡查行動?可以從幾個細節談起。
對比第一次發佈的新聞稿,譚主注意到,後兩次新聞稿中海警展開執法巡查的具體地點,從“廈金海域”變成了“金門附近海域”。
軍事專家告訴譚主,廈金海域涵蓋的範圍更廣,包括了金門附近海域,新聞稿的變化代表了我們巡查的重點發生了變化——相比于廈門附近,現在,我們巡查的重點放在了金門附近海域。
這一轉變,傳遞了兩個信號:
其一是,根本沒有什麼臺當局所謂的“禁止、限制水域”。譚主注意到,海警在發佈消息時,還發佈了一張標注著地理信息的圖片。
臺媒第一時間就注意到了這張圖片,在報道中提到:
福建海警距離金門西南方約3.2海裏(5926.4米),距離東南方約3海裏(5556米)。根據臺所謂防務部門公佈的“禁止、限制水域”,金門南方“禁止水域”是8000米,“限制水域”是8000至10000米。可以推定,福建海警進入了所謂“禁止、限制水域”。
其二是,這體現了中國海警維護包括台灣地區在內的中國漁民合法正當權益和生命財産安全的能力與決心。
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是,海警2202艦和2203艦,參與了此次執法巡查活動。
軍事專家告訴譚主,這兩艘艦艇都是由海軍軍艦退役後改裝的,改裝時,雖然會拆除掉大口徑的火炮,但保留下的小口徑火炮仍然足以應對海盜或者犯罪分子。
更重要的是,由退役軍艦改裝的海警船船體強度更高,航速更快,船隻上對抗電磁信號干擾的設備也會保留下來一些,這就讓2202艦和2203艦能夠應對更多海上的突發險情。
根據新聞稿,福建海警這次開展的是執法巡查活動。
理解這一行動,要結合前兩次的新聞稿來看。2 月 25 日,海警進行了綜合執法演練,特別關注了兩個方面——執法艦艇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中國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與政策研究所副所長丁鐸告訴譚主,快速反應能力對應的是在一些突發情況發生前,比如在出現警示、接到報警等情況前,海警要做好怎麼樣的準備;應急處置能力對應的則是具體的問題,漁民落水就是其中之一。
練,是針對不同的場景,不斷提高我們依法履行職能的能力。之前的訓練是為了今天更好地執法巡查。
那麼,海警執法巡查活動的任務,有哪些呢?
根據此前的新聞稿,海警開展的執法活動,包括識別查證、警戒護漁、喊話警告等。
這對應著一個完整的執法流程:首先是識別船隻出現在我們管轄的水域中,它的真實目的是什麼。如果我們發現它打著漁船的名義出現,實際在做的卻是盜採海砂等其他事情,接下來可能採取的就是喊話警告,如果出現衝突,還會有後續的應急處置手段。
並且,要維護航行安全和航道安全,靠的也是海警列艦艇編隊進行巡查。
這次新聞稿並沒有提及具體的執法活動,但隨著演練與執法次數的不斷增加,海警執法巡查的能力,會不斷提高,應對各種情況也會更加遊刃有餘。
説到底,海警開展執法活動的出發點,是維護海上安全,廈金海域,是我們的內水,維護這裡的安全,也是中國海警職責所在。
過去一個月,除了海警之外,福建漁業漁政部門也在開展漁業巡航執法行動。
在涉及漁民、漁船的問題上,漁政部門有更多的專業積累。特別是一些船舶出現問題的情況,比如剮蹭、漏油等,它的技術能力對海警是一個補充。在遇到一些突發意外情況時,漁業漁政部門也能第一時間聯絡調度附近的漁船參與幫助支援、救助和應對。
無論是海警還是漁業漁政部門,我們在廈金海域的常態化行動都在説明,我們有能力維護包括台灣地區在內的中國漁民合法正當權益和生命財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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