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民政部網站消息,近日,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組織開展中央財政支持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圍繞貫徹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加快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探索構建可持續、可推廣的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模式和保障機制,對中央財政支持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明確,中央財政支持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的救助對象暫定為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且經評估為完全失能等級並自願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救助額度為入住養老機構實際收費標準扣除老年人已獲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殘疾人兩項補貼等行政給付後的差額。
《通知》提出,各地可結合績效考評結果對養老機構發放績效補助,績效補助總額不得超過當地向困難失能老年人實際發放基本養老服務救助金總額的30%。
《通知》強調,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工作指導,開展績效考核評估,嚴格補助資金監管,做好服務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