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11月27日,商務部發佈2020年第59號公告,公佈對原産于澳大利亞的相關葡萄酒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裁定原産于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相關葡萄酒産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並決定自2020年11月28日起採用保證金形式對上述産品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各公司保證金比率為107.1%~212.1%。
應國內相關葡萄酒産業申請,商務部于2020年8月18日發佈公告,決定對原産于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發起反傾銷調查。立案後,商務部嚴格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規則進行調查,作出上述初步裁定。
該産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2042100。
(編輯 唐澤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