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安建設條例》將於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來源:央視網 | 2025年08月21日 17:48:16
央視網 | 2025年08月21日 17: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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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記者 高肖幸子 陳子涵) 8月21日上午,福建省新聞辦舉行《福建省平安建設條例》新聞發佈會。記者從會上獲悉,《福建省平安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標誌着平安福建建設邁入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規範化、系統化新階段。

福建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書記李傑鵬,省人大監察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王敏夫,省人大法制委委員、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吳黎靜,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陳文榮,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黃洪旺出席並回答記者提問。福建省委宣傳部對外新聞處副處長傅毅梅主持。

發佈會現場

法治化規範化系統化

平安福建建設邁入新階段

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書記李傑鵬介紹有關情況

李傑鵬在發佈會上介紹,頒佈實施《條例》具有三方面重要意義: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平安中國建設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二是提昇平安福建法治化水平的現實需要,三是服務高質量發展、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的迫切需求。

總體來説,這是一部既體現福建特色又符合時代特徵的地方性法規。

李傑鵬指出,其特色亮點具體體現在聚焦服務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聚焦深化法治政府建設,明晰各方責任;聚焦回應群眾關切,解決急難愁盼。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首次明確平安建設的主要任務和平安建設主管機構的職責,進一步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部門在基礎建設、風險防控、重點領域治理、社會參與等方面的職責任務,推動各方形成齊抓共管合力。

下一步,福建省委政法委將積極抓好《條例》的宣傳貫徹,在全社會營造學習條例、宣傳條例、貫徹條例的濃厚氛圍。

歷經三年打磨

條例涵蓋平安建設各方面


王敏夫與吳黎靜分別就《條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內容作了簡要介紹。

省人大監察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王敏夫介紹有關情況

“《條例》從提出到審議通過,歷經3年,大致分為四個階段。”王敏夫介紹,第一階段是回應代表呼聲,啟動平安建設立法前期工作;第二階段是開展草案起草,對重點條款內容進行框定明確;第三階段是加強研究論證,形成提請審議的法規議案;第四階段是充分修改完善,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

《條例》分為七章,共五十三條,涉及到平安建設的各個方面,體現了建設更高水平平安福建的新形勢新任務。

省人大法制委委員、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吳黎靜介紹有關情況

吳黎靜表示,《條例》主要圍繞四個方面作出規定:一是健全平安建設工作機制,二是加強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三是構建平安建設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四是建立責任監督考核機制。

其中,在加強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方面。《條例》明確將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打擊電信網絡詐騙、金融風險防範和處置、校園及周邊安全管理等11個領域作為現階段防治重點,回應群眾關切。

發案數、財損數再“雙下降”

守護好群眾“錢袋子

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陳文榮介紹有關情況

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陳文榮先簡要介紹了福建省公安機關反詐工作成效。

在2024年發案數、財損數“雙下降”的基礎上,2025年1至7月繼續保持良好態勢,再分別比降21.1%、24.3%,其中發案數同比連續19個月下降。

今年以來,福建警方共破獲電詐案件8100余起,攔截詐騙號碼393萬餘個、詐騙電話呼叫2.6億余次,發送宣防短信4.5億余條,及時勸導潛在受害群眾62萬名,追回返還群眾被騙資金3.5億元、同比升38.4%。

此外,福建在全國首創“警民溝通”機制,依託“福建警方防騙諮詢熱線”微信公眾號、96110防騙諮詢熱線,完善群眾申訴投訴渠道,熱線開通以來,群眾滿意率長期保持在97%以上。

陳文榮表示,《條例》以立法方式對政府部門、行業機構落實反詐職責作出規定。下一步,公安機關將以《條例》出臺為契機,聯動各方合力,全面升級打防管治舉措,推動反詐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調解築牢“第一道防線”

年均化解矛盾糾紛40多萬件

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黃洪旺介紹有關情況

人民調解工作是維護和諧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黃洪旺表示,近年來,福建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推進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全省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和廣大人民調解員年均化解矛盾糾紛40多萬件,將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穩控在當地。

下一步,福建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將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充分發揮綜治中心統籌協調作用,加強和改進人民調解工作,為建設更高水平平安福建積極貢獻人民調解力量。

一是着力化解群眾的“煩心事”,深入開展“千所萬會”大調解專項行動,讓調解成為人民群眾的“首選項”。二是着力打造過硬人民調解員隊伍,更好地肩負起化解矛盾、宣傳法治、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職責使命。三是着力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深化“公調對接”“訴調對接”“訪調對接”等工作機制,推動不同解紛方式優勢互補,形成強大解紛合力。

編輯:黃鈺姣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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